1、增值服务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乙方(以下简称“服务接受方”):个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个人/企业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鉴于:1. 甲方是一家合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拥有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和资质;2. 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意愿接受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3.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拟订本协议,规范增值服务的提供和接受等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2、:第1条 定义1.1 “增值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各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以下相关条款;1.2 “服务费”指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支付的费用;1.3 “有效期”指增值服务开始生效的日期至结束的日期,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1.4 “协议期限”指本协议的有效期。第2条 增值服务内容2.1 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内容为:详细描述增值服务的内容,如技术支持、培训、咨询等2.2 增值服务的具体方式、时限、规模、标准和要求等事项将在增值服务实施前与乙方另行商议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3条 服务费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支付增值服务费,并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转账、支
3、付宝、微信支付等3.2 甲方应提供有效的发票或其他购买凭证给乙方,以证明增值服务费的支付。第4条 保密条款4.1 甲方和乙方均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在合同履行后无偿归还或者销毁相关的商业资料、文件、资料载体等信息。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泄露或利用对方的商业机密。第5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5.2 除非另有约定,违约一方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6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6.1 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天,任何一方如需
4、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6.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6.3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仍应履行其在解除前所产生的义务。第7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8条 其他约定事项8.1 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双方还可依据增值服务实际情况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制定,并纳入本协议。甲方(服务提供方): 乙方(服务接受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