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怎样写入党志愿书 什么是入党志愿? 入党志愿是入党志愿书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及其演变过程,实事求是地把自己对党的认识、态度、入党动机、优缺点及入党后的决心等写清楚。 入党志愿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入党的态度。一般第一段要明确写出自己对入党的态度,即“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2)对党的认识。这部分主要包括:如何认识党的纲领和章程;如何认识党史,尤其是亲身经历过的重大历史事件,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和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入党动机、目的。一般讲,一个人最初的入党动机、目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因素的综合,往往有从不端正到端正的过程。
2、但是最终的、也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应对每一因素进行分析,写出达到最终正确入党动机的思想演变过程,必要时还要有一定的理论论述。 (4)自己的优缺点。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自己的优缺点,并逐一作出深入的分析,要有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决心和措施。 (5)入党的决心。填写入党志愿书只是申请入党的同学入党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即使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是否入党还得看入党后的言行。因此,在入党志愿书中还要表明自己有不被接受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努力的打算或者入党后的态度或决心等。 接收预备党员工作程序是党组织实施壮大党员队伍目标的具体工作步骤,具有相对的
3、稳定性和规范性。一般说来,这个程序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按照党章第五、六、七条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接收预备党员时应该按如下程序办理。1政治审查。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人不能人党。政治审查是坚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措施,对于防止腐败分子、政治上的异己分子和企图“改造党”的阴谋分子混入党内,具有十分重要白作用。(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主要审查其是否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审查发展
4、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首先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亲身经历了哪几次重大的政治斗争,并要查清其在几次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思想倾向、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认识和言行等。主要看他能否站在党和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和国家的利益,捍卫人民的利益;能否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勇于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能否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能否自觉地清理思想,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
5、们的政治情况。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是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拟发展对象本人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其成长有影响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2)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方法,一般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或函调。具体地说,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经过党组织同发
6、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有关材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和组织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人党密切相关的。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进行调查。同时还必须注意,凡是能函调解决问题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凡符合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函调外调材料的有关规定,接待单位均应积极配合,主动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或拒不受理,对外调手续不完备的,有关党组织可不予受理,受理政审调查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证明材料提供前,应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阅。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党组织应在
7、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政治状况和对证明材料的看法。调查过程中,证明人提供了新的调查线索或遇到证明人工作已经调动时,接待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办理转接介绍信手续。党组织在受理政审函调或外调时,如遇调查内容与政审目的不符等情况时,可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或向调查单位说明情况。(3)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需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主要内容有:本人简历。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说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出来的,或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调查的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的问题或疑点。结论意见。对查证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查
8、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认识,提出是否影响其人党的意见。政审材料应妥善保存,并在发展对象人党后,与其人党志愿书一并归人本人档案。2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人党志愿书是申请人党的同志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情况、对党的认识以及向党表明自己人党心愿的书面材料,是党组织对申请人党的同志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党组织对其进行审查的全部过程,充分体现了人党手续的严肃性和党组织工作的严密性。因此,党组织和申请人党的同志都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人党志愿书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一般由省、市、自治区党委(或相当省级党委)的组织部门负责印制,通常由县委或基层党委负责管理。党支部对申请人党的同志
9、经过认真培养、教育、考察,在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后,将有关情况和材料报上级党组织预审,上级党委认为可以履行人党手续,再将人党志愿书发给党支部。填写人党志愿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让发展对象填写人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其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并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这样可以避免填写了人党志愿书,却因条件不成熟或有些情况不清楚,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而给发展对象造成思想负担的情况。填写人党志愿书已经是履行人党手续的开始,因此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不能让人党对象填写人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把人党志愿书发给支部后,党支部应指派支部负责人或人党介绍人找申请人党的人谈话,进行对
10、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人党志愿书的有关内容解释清楚,X指导申请人填好人党志愿书。3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党章规定,申请人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规定由什么人做人党介绍人是十分严肃慎重的事情,所以规定要由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是因为有几种情况下的党员不能作为介绍人:一是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作为人党介绍人;二是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人,不能作为人党介绍人;三是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也不能做人党介绍人。党章规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
11、考察更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人党介绍人的确定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介绍人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人党介绍人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这是因为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其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人党介绍人,要注意约请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自己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做人党介绍人,一般不宜约请自己的亲属做人党介绍人。4支部委员会审查 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应该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
12、主要内容是:(1)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人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在新时间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的考验等。(2)审查人党对象本人的经历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否填写清楚,与组织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带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3)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意见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4)审查人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讨论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支
13、部大会讨论。在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并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和发展对象,以及列席会议的人党积极分子和有关人员,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事项:(1)要保证出席的人数,尽量做到全体党员都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支部大会Z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的,一般也应改期召开。(2)申请人党的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若申请人或两名人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因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向党支部作了认真负责的介绍,支部大会可以如期召开。
14、(3)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对申请人党的人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申请人党的人应予以解答。(4)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有效。如果讨论中持赞同意见与持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弄清情况,待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凡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才提出书面意见的,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应视为无效。在表决前和表决时,
15、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左右他人意见。(5)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6)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 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7)支部大会决议,要写清支部大会对申请人党的人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包括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赞成、反对和弃权的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等。 1预备期的必要性。预备期是保证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党章规定新党员有要预备期,是为了对新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在新党员人党之前,
16、党组织虽然已经对他们进行了考察,但在他们人党之后,仍然需要有一段时间在党内直接考察他们的人党动机是否正确,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具备党员的条件。这样做,可以防止投机分子混人党内,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章规定新党员要有预备期,是为了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一般来说,被党组织吸收人党的预备党员,他们对于党的章程、党的基本知识,还不十分了解。党组织有必要对他们进一步加强教育,让他们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使他们懂得怎样去履行党员的义务,从而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不断取得进步。党章规定新党员要有预备期,对于新人党的同志来说,也是一种考验,可以促进他们在党的工作和党的生活中,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党性,
17、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为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打下良好的基础。2预备期的时限。党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不宜提前转正。这是因为,在预备期间,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作深人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以实际行动争取按期转正,这都需要有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如果时间过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即使有的预备党员表现突出,党组织也不要采取缩短预备期,提前转正的做法。3预备期的起算日。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之算起。人党申请人经支部大会通过后,在上级审批的过程中,被发现有某些问题需要审查而未能及时审批,后来问题审查清楚了,上级党组织批准他人党,其预备期的起算
18、口应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不属于人党申请人本人的原因,并且在党组织继续审查时,本人积极协助党组织弄清情况,且本人表现一贯很好,其预备期仍应按支部大会通过他人党之日算起;如果由于人党申请人本人的原因,其预备期的起算日应由支部大会根据审查结果、问题的性质、本人表现进行复议决定,并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4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的活动,可以在评选过程中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因为预备党员处在接受党组织考察的阶段,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他们当中表现突出的,党支部可以进行表扬,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记录下来,在他们转为正式党员的时候作为考核的依据。 9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