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存储协议书协议书编号: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资金存储事项上的权益和义务,经甲方(以下简称“出资人”)与乙方(以下简称“托管人”)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背景出资人自愿委托托管人进行资金存储,并根据本协议约定向托管人提供相应的资金存储。二、定义1. 资金:指出资人提供给托管人用于存储的货币数额。2. 存储账户:指由托管人建立和管理,用于出资人资金存储的账户。三、协议条款1. 资金存储1.1 出资人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向托管人支付资金,由托管人保管并存入存储账户。1.2 存储账户仅供出资人法定所有,托管人无权挪用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1.3 存储账户余额将按
2、照出资人的指令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托管人应无延迟地履行出资人的指令。1.4 出资人有权随时查询存储账户的余额及交易记录,托管人应提供准确及时的查询结果。2. 托管人责任2.1 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出资人的存储资金,保证存储账户的安全性。2.2 托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或挪用出资人的存储资金。2.3 托管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账户备案、防止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相关义务。2.4 托管人应定期提供存储账户的结算报告、资金流水等信息给出资人,并配合相关审计工作。3. 出资人责任3.1 出资人应按时足额向托管人支付约定的资金。3.2 出资人应确保提供给托管人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不违反
3、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3.3 如出资人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托管人,确保存储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四、保密及义务4.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涉及资金存储的相关事项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漏。4.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互相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或违背本协议的履行。五、协议的生效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5.2 协议期满前,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商议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协商修改。5.3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5.4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附则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事项应经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协议。7.3 本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按照约定承担。甲方(出资人):签署日期:乙方(托管人):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