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甲方:(以下简称“许可方”)乙方:(以下简称“使用方”)鉴于:1. 甲方是合法拥有并注册的商标的所有人;2. 乙方希望获得甲方商标的许可,并使用该商标于其合法经营活动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商标授权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非独占性、永久性地使用其所拥有的商标(以下简称“商标”)。乙方使用商标的范围限于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商品或服务。2. 甲方不得再向第三方授权或许可使用本商标,除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3. 使用方在使用商标时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其使用行为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二条 商标使用范围1. 本商标的使用
2、范围限于以下商品或服务:(在此填写具体的商品或服务范围)第三条 保护商标权益1. 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商标的冒用、仿冒、注册相似商标等行为。2. 如发现第三方存在对商标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采取合法措施维护商标权益。3. 甲方享有对乙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使用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商标转让、抵押、出租等处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许可第三方继续使用商标。第四条 商标授权费及费用支付方式1. 乙方使用商标需要支付授权费,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准时支付授权费。具体授权费金
3、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1(若有)。2.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授权费,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商标的使用,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对协议签署及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等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 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将协议签署事宜或协议内容进行公开、宣传。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经过双方签署,并生效。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保留相应的追究责任的权利。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并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商标进行商业活动。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署、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生效日期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3. 本协议的附件(若有)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许可方):_乙方(使用方):_日期:_(以下为附件,若有,请添加具体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