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
订菜方(甲方):
送菜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愿意建立农副产品购销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特订立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条款如下
一、订货要求
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农副产品,必须提前一天下午四点钟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的品名、种类、等级、数量、规格及送菜时间和特殊要求等,乙方要按甲方订购的要求送货。
2、如遇市场某一品种短缺或质量太差而确实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时,乙方须提前
两个工作小时以上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相应品种的调整和
商讨确定其它解决方案。
二、质量和数量要求如下
(一)质量要求
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95%)。
2、冻品、干货类为一级以上的优质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海鲜、河鲜类必须鲜活。(利用率不低于95%)。
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
5、粮油、副食、调料类由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送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1/4)。
6、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家。
7、对于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
(二)数量要求: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收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收获与货款结算的凭证。
(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1、甲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做好索要索证登记工作,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票证。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
3、乙方须对甲方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4、乙方希望甲方食堂做好食品加工卫生、及食品留样与保鲜工作以便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好区分责任。
5、如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
6、如原材料是因在甲方的贮存,配制,加工或在此过程中受到污染而致使乙方原材料变质而导致的身体不适或中毒事故,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四、定价方式
1、原则上双方每隔一星期(或隔月)协商调整一次价格,乙方须提前两天向甲方提供下一星期的价格表,,供甲方确认后开始执行。
2、若遇暴雨、恶劣天气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交货及运输
1、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6:30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2、如甲方需要临时增加补货,甲方须提前两小刘通知乙方,乙方须尽力配合。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共同解决。
六、付费方式
送货款限每月结算一次,在30号之前甲方须结清上期菜款给乙方,甲方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指定的结账人员或帐户(帐户名称:开户行:帐号:)如逾期没结算,甲方每日按5%。利息支付给乙方,并且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七、器具保管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乙方配送用的器具(包括菜筐、保鲜桶、油桶、洗洁精、豆腐板、充氧机等:)如甲方有丢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八、甲方对乙方送菜若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终止合作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九、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万零肆佰叁拾贰】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后续订单项下义务的担保。如乙方发生本合同或订单项下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相应金额作为乙方违约金的支付和对甲方的相应赔偿,扣除、亲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则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同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完成本合同及全部采购订单约定的义务,且经甲方书面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交.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规定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应同时退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十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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