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协议书甲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乙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鉴于,甲方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权,愿意将其转让给乙方,并且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项,确保双方权益。第二条 转让内容及金额1. 甲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发票: - 发票类型:【发票类型】 - 发票数量:【发票数量】 - 发票金额:【发票金额】 - 发票代码:【发票代码】 - 发票号码:【发
2、票号码】2.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相应的转让费用,金额为【转让费用金额】(大写:【转让费用金额大写】)。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1.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合法、真实的;2. 甲方保证自身具备取得并转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权利;3. 乙方在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有权合法使用该发票,并承诺不将其用于非法目的;4. 双方应互相保密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的相关信息,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5. 如因转让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四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1. 协议有效期为【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2. 双方可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3.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