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目的
为了指导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的资格鉴定评审的准备工作,规范和指导鉴定评审人员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进行鉴定评审活动,保证鉴定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鉴定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特制定本指南。
2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TSG D300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中规定的项目的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的鉴定评审工作。
3 依据
1、《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号令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3、《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
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质检特〔2005〕220号
5、TSG D300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6、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7、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4 行政许可程序
首次核准:申请—受理—试检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增项核准(已被核准的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增加核准项目):申请 —受理—试检验—鉴定评审—审批—换发新证。
换证核准: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5 鉴定评审的约请
5.1申请单位收到受理通知后,约请我院进行鉴定评审。
5.2首次许可或增项许可的申请单位,约请前应当完成所申请许可项目的试安装工作。
压力管道试安装项目数量
序号
申请安装级别
试安装(在建)数量
备 注
1
GB1
1项
(1)申请GB类应当有1项GB1级在建项目;
(2)申请GC2、GC3类应当有1项GC2级在建项目;
(3)申请GD类应当有1项GD1级在建项目;
(4)同时申请GB、GC、GD类或GD、GC类的,应分别有GD类、GC类中1项较高级别的在建项目;
(5)同时申请GD、GB类的,应分别有GD类中1项较高级别的在建项目和GB1级1项在建项目以及GB2级1项竣工项目;
(6)同时申请GB、GC类的,应分别有GC类中1项较高级别的在建项目和GB1级1项在建项目以及GB2级1项竣工项目
2
GB2
1项
3
GC1、GC2、GC3
1项
4
GD1、GD2
1项
5.3申请单位约请鉴定评审机构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单位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附件2);
(2)已经省级质监部门签署受理意见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附件1);
(3)单位概况;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已获得的认证或者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
(6)试安装报告;
5.4本院收到申请单位的约请后,应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确认,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评审的工作安排,并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所商定的日期应当确保评审机构在接受约请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认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接受约请的,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退回提交的材料。
6.签定鉴定评审协议
本院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后,应与申请单位签定鉴定评审协议(附件3),同时向申请单位及时提供本指南。
7.组建鉴定评审组
7.1在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后,组建鉴定评审组,任命组长鉴定评审组一般为2~4人组成,人员与申请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
7.2鉴定评审组长负责申请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7.3院鉴定评审管理员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申请单位寄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附件4),并抄送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届时请派员到现场监督鉴定评审工作质量。
8.现场鉴定评审资料准备
8.1鉴定评审组应准备的资料
院鉴定评审管理员将将压力管道安装鉴定评审记录、报告样表、相关标准法规、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交评审组长。
8.2申请单位鉴定评审现场应准备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办公、试验、加工、储存场所土地产权证书(或长期租赁证明)原件;
(3)单位员工花名册(列出学历、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作业资格、
所在部门、职务)及聘用合同原件;
(4)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体系其他责任人员正式任命文件;
(5)质量体系责任人员一览表(含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体系其他责任人员、无损检测人员、持证焊工等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作业资格证书等)及证书原件、复印件;
(7)有关人员技术档案(包括人员资料、人员培训、培训记录等);
(6)固定资产帐目、车辆及办公通信设施台帐(计算固定资产总值,
说明计算方法。对于换证审查,列出有效期间每年固定资产的变更情况);
(7)设备台帐(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计量器具等)和档案;
(8)技术标准和法规台帐和档案;
(9)单位基本情况汇报材料(包括:资源条件、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安装施工质量等);
(10)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管理体系文件﹙3套﹚;
(11)单位受控文件清单及相关文件;
(1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及有关见证资料;
(13)试检安装资料(首次许可和增项许可),包括告知书、安装记录、报告、图样等;
(15)4年安装存档资料;
(16)上次取(换)证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7)接受监督检查的见证资料;
(18)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9 现场鉴定评审时间
现场鉴定评审一般应当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
10 现场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
(1)核查申请单位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2)审查申请单位的人员、装备、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是
否达到《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的要求;
(3)审查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规定;
(4)安装工作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11现场鉴定评审程序
11.1 到达现场后鉴定评审前准备工作。
现场鉴定评审之前,鉴定评审组长将召集鉴定评审组成员,召开鉴定评审准备会议,按照鉴定评审内容逐项落实准备工作,宣读鉴定评审人员应严格遵守的规定,并提出相关要求。
11.2鉴定评审实施
11.2.1 首次会议
(1)参会人员
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监察机构督察员、申请单位法人、质量管理体系全体责任人员。
(2)会议议程
会议由鉴定评审组长主持,各方人员在《鉴定评审会议签到表》上签到。首次会议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双方介绍与会人员;
b)申请单位代表书面介绍单位基本情况:资源条件、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安装工作质量等(一般不超过10分钟);
c)鉴定评审组长说明鉴定评审依据、范围;阐明鉴定评审方法和程序;介绍现场鉴定评审结论的可能性;询问申请单位的保密限制并达成一致;做出遵守客观、公正、保密的承诺;评审组人员分组情况,要求申请单位至少有一名联络员配合基本条件组、质量管理组工作;确认双方认为需要配合的其它有关事宜;宣读鉴定评审员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
d)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表讲话,提出安全监察的有关要求;
e)会议结束。
12.2.2参观巡视办公场所、加工场所、试验场所、设备库、材料库、资料室、暗室等。
12.2.3分组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主要采取资料评审、面谈、现场实查等方法进行。资料评审主要审阅申请单位所提供的有关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资源情况、质量管理手册、工艺文件、安装存档资料(图样、记录、报告及相关见证材料)、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等;现场核查场所、装备能力、安装质量。
鉴定评审组按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的项目逐项进行鉴定评审,分别给出单项鉴定评审结果并填写鉴定评审记录。
11.2.4鉴定评审组沟通会
调整工作计划。分组鉴定评审结束后,鉴定评审组与监督鉴定评审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沟通每日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组应当进行组内沟通,小结评审工作情况,必要时,可针对具体情况鉴定评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讨论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初稿)的基本内容。
在评审组内部沟通会上,对各小组发现的问题,要集中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当出现不一致意见时,由组长作出最后决定,但是对于不一致意见情况,必须形成记录。评审组内部沟通后,由组长起草备忘录的草案,并经与会全体人员讨论通过,形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附件7)。
11.2.5意见交流会
在鉴定评审组内部沟通后,评审组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和申请单位有关领导交流评审工作情况。评审组组长主持会议,由各评审小组对评审情况向申请单位通报,就这些问题征询申请单位对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的记录或建议的意见,若没有异议,鉴定评审组组长与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备忘录。若申请单位对备忘录上的记录或建议有异议,可以进行现场申诉,出示所收集的证据,鉴定评审组应认真听取申请单位的意见,必要时重新对该项目进行审查。
意见交流会也可以与末次会议合并进行。
11.2.6末次会议
(1)参会人员
同首次会议。
(2)会议议程
会议由鉴定评审组长主持,双方人员在《鉴定评审会议签到表》签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鉴定评审各小组分别介绍鉴定评审情况;
b) 鉴定评审组组长再次声明评审组在客观、公正、保密等方面的承诺;
c)鉴定评审组组长宣读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并向申请单位告知其对评审情况有申诉、投诉的权利。
d) 鉴定评审组组长代表鉴定评审组对鉴定评审期间申请单位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将l份双方签字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和对鉴定评审工作的征求意见表交申请单位;
e)监察机构督察人员讲话;
f)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话;
g)评审组组长宣布鉴定评审末次会议结束。
现场鉴定评审结束。
12 整改
申请单位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附件8)后,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不符合项目的整改,并且向评审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见证资料。3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鉴定评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
13 整改确认
14.1本院对申请单位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14.2整改确认可以采取资料确认或现场确认的方式。
14.3申请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提交不符合报告。
14 上报鉴定评审报告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本院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15 资料归档
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鉴定评审组按照《归档资料的管理规定》的要求,
将鉴定评审资料整理归档。
16 复议
16.1申请
16.1.1申请单位对鉴定评审工作或结论有异议时,应在审批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16.1.2申请单位可向本院、也可向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16.2受理
若向本院提出复议的,复议申请的受理由本院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理由充分的一般情况经质量安全管理部主任同意后受理,特殊情况的需经本院分管领导同意后受理。
16.3核查
质量安全管理部根据受理意见确定核查方式和内容,成立核查组。
16.3.1核查方式包括存档资料复核,当事人询问调查和现场调查等。
16.3.2核查内容应保证能提供充分证据说明事实情况。
16.3.3核查组至少2人以上(包括2人)。
16.3.4核查结束后,核查组应出具鉴定评审复议报告。
16.4复议
本院根据复议报告复议结论和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复议结论通知申请单位,同时抄报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7 收费标准
鉴定评审的收费按双方签定的协议执行。
18 附则
本附则归纳了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有关许可条件的要求,并对部分内容做出了说明,以指导鉴定评审人员实施鉴定评审工作,并帮助申请单位进行鉴定评审准备以及自查工作。
18.1许可条件的要求
18.1.1安装单位应当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要求的能力,其人员、安装条件和检测手段等资源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压力管道安装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安装条件,包括办公条件、安装设备与工艺装备、试验用的厂房场地、原材料和管道元件存放保管场地;
(三)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检测手段,包括检测仪器设备、无损检测设备、理化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和试验条件;
(四)具备主要的安装工序和完成最终检验工作的能力。
理化检验、无损检测分包时,应当有与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签定的分包协议。
首次取证和增项(或者升级)的安装单位,应当通过试安装证明其具备安装符合要求的压力管道的能力。
18.1.2资源条件
级别
GB1
GB1(PE)
GB2
(1)
GB2
(2)
GC2
GC3
GD1
GD2
注册资金(万元)
300
100
300
100
200
100
1000
300
办公场地(㎡)
300
200
300
200
200
200
1000
300
库房场地
(㎡)
500
200
500
200
300
100
1000
500
质保工程师
中级职称, 从事技术管理4年以上(GC1、 GD1高工职称,从事技术管理8年以上)。
职工人数(人)
100
30
100
30
60
20
200
100
质量控制责任人员
设置工艺、材料、焊接、检验、无损检测( PE除外)、理化、设备等责任人员,无损检测责任人应当具有射线Ⅱ级或超声Ⅱ级资格。
技术人员
总数
10
4
10
4
6
3
20
10
中级职称
3
2
3
2
3
1
6
3
专业
具有机械、焊接或金属材料专业。
持证焊工
总数
15
6
15
6
10
4
50
15
氩弧焊
5
1
5
2
4
2
20
5
PE
—
4
—
—
—
—
—
—
5G、2G
4
4
4
2
4
2
20
4
6G
2
1
2
1
2
1
4
2
5FG
—
—
—
—
2
1
4
2
6FG
2
1
2
1
—
—
—
—
检验员
总数
2
2
2
2
2
1
6
6
技术员以上
1
—
1
—
—
—
2
1
无损检测
总数(人项)
4
—
4
2
2
—
8
6
RTⅡ
2
—
2
2
2
—
4
2
UTⅡ
2
—
2
2
2
—
2
2
MTⅡ或PTⅡ
2
—
2
2
2
—
2
2
起重工
2
—
2
—
2
—
6
6
电工
2
2
2
1
2
1
6
6
管工
30
6
30
10
8
4
60
60
焊机
15
6
15
8
10
4
20
15
氩弧焊机
5
1
5
4
4
2
10
5
焊条烘干设备
3
1
4
2
2
2
6
4
吊车(起重机)
1(8吨以上)
—
1(8吨以上)
1
1
—
3(8吨以上,至少有1台50吨以上的移动吊车)
1(8吨以上)
液压试验设备
2
1
4
2
3
1
6
4
切割设备
2
1
2
1
2
—
6
2
发电设备
2
1
1
1
—
—
4
1
现场热处理设备
—
—
2
—
1
—
4
1
空气压缩机
4
2
2
1
2
1
4
2
坡口加工设备
—
—
2
—
2
—
4
2
射线探伤机
2
—
2
—
1
—
5
2
超声波探伤仪
1
—
1
—
1
—
2
1
磁粉探伤机
1
—
1
—
1
—
2
1
防腐蚀层检测仪
2
—
—
—
—
—
2
1
超声波测厚仪
2
—
2
—
—
—
2
2
光谱分析仪
—
—
2
—
1
—
2
2
便携式硬度计
—
—
2
—
1
—
4
2
远红外测温仪
—
—
—
—
—
—
1
1
阀门试验装置
2
1
2
2
2
1
6
2
19.3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19.3.1质量管理体系总的要求如下:
(1)应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压力管道安装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压力管道安装质量和压力管道安装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体系文件应当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
(3)应当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压力管道安装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当描述压力管道安装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压力管道安装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与其母体组织的关系;
(4)应当确保对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保护。
19.3.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工艺)文件(如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工艺卡、操作规程等,下同)、记录(表、卡)等。
19.3.3质量保证手册应当描述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结构层次和相互关系,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术语和缩写;
(2)体系的适用范围;
(3)质量方针和目标;
(4)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及管理职责;
(5)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要求。
控制要素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材料和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焊接控制、热处理控制、无损检测控制、理化检验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穿跨越工程、阴极保护装置安装、通球扫线、防腐、隐蔽工程控制、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19个。
19.3.4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与质量方针相一致、满足质量保证手册基本要素的要求,并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19.3.5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有以下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
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作业(工艺)控制程序;焊接控制程序;热处理控制程序;无损检测控制程序;理化检验控制程序;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程序;不合格品(项)控制程序;质量改进与服务控制程序;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控制程序;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19.3.6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建立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文件的控制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文件发布前由授权人员审查并且得到批准,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2)文件的更新和修订状态应当得到识别,内部以及外部文件的分发应当予以控制;
(3)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以防止非预期使用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出于法律和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当有适当的标记和妥当的存放;
(4)内部制定的文件应当有惟一性标识;对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控制也应当达到以上要求。
19.4鉴定评审要点
19.4.1机构
(1)经工商部门合法注册,有质监部门的受理文件,查阅工商营业执照、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和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核查单位固定资产总值,核查检验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2)核查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文件(批文原件),在质量手册中是否建立并绘制了行政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体系图和部门职能分配表。
(3)核查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及专业配备是否合理。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是否明确,其关系能否实现沟通。
(4)核查单位注册资金是否符合《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要求。
19.4.2人员
(1)核查单位员工名单和数量及聘用合同原件是否符合《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要求。
(2)核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其他质量体系责任人员资格、能力是否符合《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要求。
(3)核查检验、作业人员(焊接、无损、起重等)的数量、项目是否《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要求。
(4)核查单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措施及每年培训考核实施落实情况(核查培训考核制度,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及实施记录保存情况)。
19.4.3管理及服务
(1)核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是否编制了质量手册、管理程序性文件和检测作业指导书,三个层次是否分明。
(2)对质量体系的审查要点:
a.质量管理体系
申请单位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与从事压力管道安装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能实现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并对安装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管理活动、资源提供、安装实施等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b.质量体系文件
申请单位是否制定了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检测作业指导书、表格及记录等质量体系文件。
c.文件和记录控制
(1)文件控制
文件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受控文件的类别确定,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外来文件(注)、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等;
注: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其中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有正式版本。
文件的编制、会签、审批、标识、发放、修改、回收,其中外来文件控制还应当有收集、购买、接收等规定;
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的受控文件为有效版本的规定;
文件的保管方式、保管设施、保存期限及其销毁的规定。
(2)记录控制
记录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形成的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贮存等。
记录的保管和保存期限等。
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相关受控记录表格有效版本的规定。
①查阅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②查阅文件和资料的发放、回收等记录,检查规定的实施情况;
③查阅对受控文件的规定,实施情况;
④抽查相关外来文件 。
d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合同评审的范围、内容,包括执行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形成评审记录并且有效保存的规定;
(2)合同签订、修改、会签程序等。
①查阅合同控制程序;
②查阅合同评审记录。
e设计控制
设计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设计输入的内容包括依据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形成设计输入文件(如设计任务书等);
(2)设计输出,应当形成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设计图样等),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要求;
(3)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设计验证的,制定设计验证的规定;
(4)设计文件修改的规定;
(5)设计文件由外单位提供时,对外来设计文件控制的规定;
(6)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设计许可、设计文件鉴定、产品型式试验等有规定时,应当制定相关规定。
①查阅设计控制程序
② 查阅设计人员的职责
③抽查设计文件和产品图样1~2套;查阅相关见证,检查设计过程控制的实施情况。
④检查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拥有情况;
⑤查阅关于收集和贯彻新标准的规定;
⑥查阅外来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手续等。
f材料、零部件控制
材料、零部件(包括配套设备,下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包括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明确对分供方实施质量控制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对分供方进行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编制分供方评价报告,建立合格供方名录等,对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分供方,应当对分供方许可资格进行确认;
(2)材料、零部件验收(复验)控制,包括未经验收(复验)或不合格的材料、零部件不得投入使用等;
(3)材料标识(可追溯性标识)的编制、标识方法、位置和标识移植等;
(4)材料、零部件的存放与保管,包括储存场地、分区堆放或分批次(材料炉批)等;
(5)材料、零部件领用和使用控制,包括质量证明文件、牌号、规格、材料炉批号、检验结果的确认,材料领用、切割下料、成型、加工前材料标识的移植及确认,余料、废料的处理等;
(6)材料、零部件代用,包括代用的基本要求及代用范围,代用的审批、代用的检验试验等。
①查阅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程序。对供方质量控制的规定;对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验收、分类存放、标识、发放等控制规定;
②查阅供方名录及对供方评价记录等;
③检查原材料库、相关记录及实施情况。
g作业(工艺)控制
作业(工艺)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作业(工艺)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通用或者专用工艺文件制定的条件和原则要求;
(2)作业(工艺)纪律检查,包括工艺纪律检查时间、人员,检查的工序,检查项目、内容等;
(3)工装、模具的管理,包括工装、模具的设计、制作及检验,工装、模具的建档、标识、保管、定期检验、维修及报废等。
①查阅工艺控制程序;
②查阅产品的1~2份工艺流程图、工序过程卡、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
h焊接控制
焊接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焊接人员管理,包括焊接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持证焊接人员的合格项目,持证焊接人员的标识,焊接人员的档案及其考核记录等;
(2)焊接材料控制,包括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烘干、发放、使用和回收等;
(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指导书(WPS)控制,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工艺评定施焊记录以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的保存;
(4)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覆盖特种设备焊接所需要的焊接工艺;
(5)焊接过程控制,包括焊接工艺、产品施焊记录、焊接设备、焊接质量统计以及统计数据分析;
(6)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控制,包括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工艺、焊缝返修次数和焊缝返修审批、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后重新检验检测等;
(7)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有产品焊接试板要求时,对产品焊接试板控制,包括焊接试板的数量、制作、焊接方式、标识、热处理、检验检测项目、试样加工、检验检测方法、焊接试板和试样不合格的处理、试样的保存等。
①查阅焊材管理(订购、验收、贮存、烘干、发放、使用和回收)规定;
②检查焊材管理实施情况;
③查阅焊工管理规定(培训、考核、焊工档案管理等)及检查实施情况。
④查阅焊接工艺评定管理规定(验证);
⑤查阅焊接工艺指导书管理规定(分发、使用、修改等);
⑥查阅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⑦抽查PQR、WPS各1~2份。
⑧查阅焊接管理规定;
⑨查阅施焊记录、对照焊工钢印代号等检查相关规定的实施情况。
⑩查阅焊缝返修规定;
⑾查阅对主要受压元件应有施焊记录的规定;
⑿查阅施焊记录、焊缝返修记录等检查规定的实施情况。
i热处理控制
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热处理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热处理工艺基本要求;
(2)热处理控制,包括所用的热处理设备、测温装置、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热处理记录(注明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和报告的填写、审核确认等;
(3)热处理由分包方承担时,对分包方热处理质量控制,包括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分包方热处理工艺控制,分包方热处理报告、记录(注明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和报告的审查确认等。
①查阅热处理控制程序;
②抽查热处理工艺,检查热处理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
③查阅热处理分包管理规定(包括分包方评价、质量控制等);
④查阅委托单、确认的热处理报告、记录等
j无损检测控制
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无损检测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无损检测人员管理,包括无损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证书,持证项目的管理,无损检测人员的职责、权限等;
(2)无损检测通用工艺、专用工艺基本要求,包括无损检测方法,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
(3)无损检测过程控制,包括无损检测方法、数量、比例,不合格部位的检测、扩探比例,评定标准等;
(4)无损检测记录、报告控制,包括无损检测记录、报告的填写、审核、复评、发放,RT底片的保管,UT试块的保管等;
(5)无损检测设备及器材控制;
(6)无损检测工作由分包方承担时,对分包方无损检测质量控制,包括对分包方资格、范围及人员资格的确认,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且形成评价报告,对分包方的无损检测工艺、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的审查确认等。
①查阅无损检测控制程序(包括检测方法、标准规范、工艺编制批准、操作环节控制、报告签发、底片档案管理等);
②查阅无损检测通用工艺、专用工艺,检查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
③查阅无损检测人员管理规定;实施情况。
④查阅无损检测分包的管理规定;
⑤查阅委托单、确认的无损检测报告等。
k理化检验控制
理化检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理化检验人员培训上岗;
(2)理化检验控制,包括理化检验方法确定和操作过程的控制;
(3)理化检验记录、报告的填写、审核、结论确认、发放、复验以及试样、试剂、标样的管理等;
(4)理化检验的试样加工及试样检测;
(5)理化检验由分包方承担时,对分包方理化检验质量控制,包括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且形成评价报告,对分包方理化检验工艺、理化检验记录和报告审查确认等。
①查阅理化检验控制程序;
②查阅对理化检验结果的确认和重复试验的规定;
③查阅理化检验记录和报告等检查规定实施情况。
④查阅分包管理规定(分包评价、质量控制等);
⑤查阅委托单、确认的理化检验报告等。
l检验与试验控制
检验与试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检验与试验工艺文件基本要求,包括依据、内容、方法等;
(2)过程检验与试验控制,包括前道工序未完成所要求的检验与试验或者必须的检验与试验报告未签发和确认前,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或放行的规定;
(3)最终检验与试验控制(如出厂检验、竣工验收、调试验收、试运行验收等),包括最终检验与试验前所有的过程检验与试验均已完成,并且检验与试验结论满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4)检验与试验条件控制,包括检验与试验场地、环境、温度、介质、设备(装置)、工装、试验载荷、安全防护、试验监督和确认等;
(5)检验与试验状态,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的标识控制;
(6)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有型式试验或其他特殊试验规定时,应当编制型式试验或其他特殊试验控制的规定,包括型式试验项目及其覆盖产品范围、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结论及其他特殊试验条件、方法、工艺、记录、报告及试验结论等;
(7)检验与试验记录和报告控制,包括检验与试验的记录、报告的填写、审核和确认等,检验与试验记录、报告、样机(试样、试件)的收集、归档、保管的特殊要求等。
①查阅压力试验工艺或相关程序;
②查阅压力试验质量控制规定(包括对压力试验的监督、确认、安全防护、试验介质和环境温度等);
③查阅压力试验记录和报告等检查规定的实施情况。
④查阅检验管理规定(包括检验管理人员的权责、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检验报告存档和质量证明书等);
⑤查阅关于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
⑥查阅检验记录和报告等检查规定实施情况。
m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
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包括采购、验收、操作、维护、使用环境、检定校准、检修、报废等;
(2)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档案管理,包括建立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台帐和档案,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校准检定计划,校准检定记录及报告等档案资料;
(3)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状态控制,包括检定校准标识,法定检验要求的设备定期检验报告等。
①查阅计量与设备控制程序(应包括采购、标识、维护、报废等);
②查阅计量器具的检定计划、检定/校准证书,检查器具是否在有效期内;
③查阅设备档案和台账、检查设备标识、维保记录等实施情况。
n不合格品(项)控制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不合格品(项)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以下:
(1)不合格品(项)的记录、标识、存放、隔离等;
(2)不合格品(项)原因分析、处置及处置后的检验等;
(3)对不合格品(项)所采取纠正措施的制定、审核、批准、实施及其跟踪验证等。
①查阅不合格品控制规定(标识、记录、评价、隔离,不合格报告的编制、签发、存档,不合格品处理等);
②抽查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检查规定的实施情况。
o质量改进与服务
质量改进与服务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质量信息控制,包括内、外部质量信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的质量问题,质量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处理等;
(2)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对产品一次合格率和返修率进行定期统计、分析,提出具体预防措施等;
(4)用户服务,包括服务计划、实施、验证和报告,以及相关人员职责等。
p压力管道安装中的穿跨越工程、阴极保护装置安装、通球扫线、防腐、隐蔽工程控制。
①查阅穿跨越工程、阴极保护装置安装、通球扫线、防腐、隐蔽工程等控制规定;
②查阅施工方案及相关记录,检查规定的实施情况。
q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控制,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2)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3)接受监督检验,包括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实施监督检验的要求时,制定接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规定,明确专人负责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联系,提供监督检验工作的条件,对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的《监检工作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的处理程序等;
(4)做好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特种设备许可情况(如名称、地点、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更、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申请和备案的规定,特种设备许可证及许可标志管理规定,特种设备许可证的换证的要求等。
(5)提供相关信息,包括按照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和社会提供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相关信息。
①查阅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包括:明确安全监察、监检人员在检查、监检时享的权力、许可证书使用和管理;
②查阅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查产品铭牌等相关见证,检查规定的实施情况。
19.4.4安装工作质量审查
(1)审查方法及要求
a.通过对申请单位的施工存档资料、施工现场的审查;查询建设单位意见;查看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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