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公司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公司注册地址: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甲方将坐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以两押一租的方式出租,附家私详见附件1)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续期。第三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签合同交两个月押金合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房屋正常使用情况下租约期满结算后的押
2、金退回乙方(不计息)。乙方不可以以押金抵租金。在发生乙方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押金。第四条:双方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XXXX;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户名:XXX),每月一次,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每次于当月 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5%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 10 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有权没收押金作为乙方应付的违约金。第五条:乙方租赁该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
3、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用途、结构、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反约定使用房屋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已收取的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应当妥善使用租赁物及所附的家私设备(附件1),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租赁物或所附家私设备毁损,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甲方有权从收取的押金中扣除甲方已负担的经济损失,不足以支付的,乙方负继续赔偿的责任。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2、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以双倍租金赔偿对方。 3、租赁期满,乙方
4、须按时将房屋恢复原状归还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4、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时,乙方人员须迅速搬走并清理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办清算手续。若合同终止满 5 天,乙方人员仍未迁离、物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滞留在出租房屋的人员及物品并收回房屋,不负赔偿责任,在逾期期间乙方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第七条:乙方使用该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不得发生以下情况:1、向无身份证明的人提供住宿,暂住人员在该房屋居住超过7天乙方必须主动向房屋管辖的莲花三村社区工作站申报居住人员信息。2、乙方不得利用该出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散布谣
5、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3、不当使用屋内所附的家电等设备,造成设备损失;如有发生上述情况,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不予退还押金,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第八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第九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须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