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民签证代办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办理移民签证相关事宜,乙方具备代办移民签证的资质与能力,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移民签证代办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准备、文件办理、申请进程跟踪等。1.2 乙方保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专业、高效的标准完成协议约定的移民签证代办服务。第二条 申请材料2.1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婚姻证明等。2.2 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是真实有效的,并承担因提供虚假
2、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 a) 一次性支付; b) 分期支付; c) 按阶段性服务进程支付。第四条 服务期限4.1 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移民签证程序的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成功办理移民签证并甲方正式获得签证之日止。4.2 如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签证办理时间延长,乙方应予以合理协助和配合,但不对此承担责任。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双方应对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涉及商业价值和客户利益的信息予以保密。5.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
3、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揭示此类信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提供虚假资料或在代办过程中有不当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办服务,并不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6.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法按时、按质完成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在明确理解、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署,具有合法有效性。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协议的标题仅供方便阅读,并不影响协议内部各条款的解释和适用。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