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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乙肝、梅毒信息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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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工作质量控制和信息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为感染孕产妇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现制定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控制和信息报告。 一、质量控制标准 1.组织管理 2.明确各部门责职,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 3.建立辖区内四个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绩效考核方案、信息管理方案,明确考核方法。 4.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查看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 5.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并开展相关活动。 二、质量控制 1.对项目工作定期开导展质量控制活动。 2.区级每季度对项目工作督导一次,每年考核一次,医疗机构每季度自评一次。 3.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记录以及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艾滋病、梅毒诊断后2日内填报艾滋病、梅毒个案卡(个案填写规范);每月4日前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月报表至县妇幼保健所。 对所发现的孕产妇、婚检妇女中艾滋病、梅毒感染者或乙肝患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4.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   乙肝筛查检测和母婴阻断服务。 三、项目执行 1.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 2.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3.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9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逐年提高。 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达90%以上。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90%以上。 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80%以上,其中6月龄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60%以上。 7.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8.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85%以上。 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80%以上。 10.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每10万活产中30例以下。 11.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90%以上。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祝站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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