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讲师合作协议甲方: 地点:乙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主旨就 培训(下称该类培训)事宜,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合作。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课酬及其它待遇。2、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等进行宣传,但不得有损于乙方形象与声誉。3、甲方承诺利用甲方的渠道与平台对乙方进行包装与推广,包括但不限网络、书籍出版、宣传材料等推广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同意甲方是该类培训的排他合作伙伴。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课酬及相关待遇。3、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开课,应至少在甲方告知开
2、课时间后的两天内或者开课时间的两个月前通知甲方。4、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第四条教材相关1、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与教学有关的材料与资料。2、乙方需至少在课程开始前1周向甲方提供课件的电子版。该课件限于乙方参与的培训课程的宣传、招生与培训中使用。3、当乙方使用甲方教材与资料时,乙方不得将其用于除甲方授权的服务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也不得将教材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本协议一俟终止或解除,乙方须将所有教材及其副本返还。4、乙方同意授权甲方在乙方授课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及线上同步直播。除此之外,对乙方的讲课录音、录像进行商业使用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应利益的分配达成一致。第五条报酬与费用1、课酬按如下方式
3、支付:8000元一天,如现场培训学员超过20人时,按10000元/一天。合作每满一年时,双方可就课酬标准的调整进行协商。2、交通补助及出差的相关费用1)北京市内交通及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将尽量提供便利。2)乙方需出差到外地的,甲方将安排机票,酒店及相应车辆接送(或乙方自行乘出租车);个人发生的相应费用(如出租车费)先由乙方垫付, 培训结束后甲方将报销所有实际发生费用。3)其它的费用报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3、税所标明的授课费为税后金额,甲方将法律规定进行缴税或扣税。第六条保密资料1、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将会获取甲方的“保密资料”。乙方理解此种保密资料对甲方的极端重要性,愿接受保密
4、义务的约束。“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培训学员的联系方式、信息、需求等。2、乙方同意保守“保密资料”的秘密,并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资料”或将“保密资料”用于除本协议约定的与甲方合作内容外的任何其它目的。3、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不应向培训学员及甲方客户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不应收集培训学员及甲方客户的信息与联系方式。4、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与甲方在职或离职员工进行私下合作(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合作除外)。5、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获得任何收益,则该收益应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预期利益的损失、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用等。第七条合同期1
5、、双方合作期为20 - 年 - 月 -日至年月日终止,符合本协议规定提前终止除外。2、本合同到期前,双方如需要终止本合同,应至少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3、本协议之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可兼职,自主安排作息时间。如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则劳动关系因本协议之签订而解除。第八条排他性合作1、在北京范围内,乙方不得单独或任何甲方以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从事pgmp培训。2、在北京以外的区域(以下称优先合作区域),乙方优先与甲方进行pgmp培训的合作。其含义是:乙方如有意在优先合作区域单独或与第三方合作开展pgmp培训,则应通知甲方。如甲方收到通知之后的六个
6、月内未在该区域(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为单位)安排pgmp培训并由乙方参与授课,则乙方有权单独或与第三方合作在该区域开展pgmp培训。3、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排他性合作义务,则乙方所得收益应归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预期利益的损失、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用等。4、乙方理解并确认: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的课酬及其它待遇中已经包括乙方履行保密及排他性合作义务的对价。第九条确认与声明1、乙方在此同意:乙方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2、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乙方指定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通过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向乙方送达有关通知时,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并阅读。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甲方签章:乙方签名: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