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投资协议国际投资协议甲方:(以下简称“投资方”)乙方:(以下简称“受益方”)鉴于:1. 投资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意向进行投资活动;2. 受益方欢迎并希望接受投资方的投资,并为其提供相关的支持和便利;3. 双方均愿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4. 双方充分了解投资方在投资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双方依法依约进行投资活动,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投资内容1. 投资方将向受益方提供资金、技术、设备等资源支持,用于受益方的特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 受益方将按照协商一致的项目计划,利
2、用投资方提供的资源进行项目的开发、运营和管理。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1. 投资方的权利与义务:(1)投资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参与项目的决策和管理;(2)投资方应当按时足额提供协议约定的资源支持,并确保其合法性和来源的真实性;(3)投资方有权收取符合协议约定的投资回报,受益方应按时支付;(4)投资方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受益方的权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2. 受益方的权利与义务:(1)受益方有权依法接受投资方的投资,并按照协议约定利用资源开展项目;(2)受益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投资方的投资回报,并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真实性;(3)受益方应当合理利用投资方提供的资源,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项目开发、运
3、营和管理;(4)受益方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保护投资方的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第四条 投资回报1. 投资回报的形式和比例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并依法纳税。2.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回报无法按约支付,双方应协商解决,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协议内容及项目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双方经协商一致,否则不得将协议内容作为证据用于与第三方的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就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解决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2. 协议期限及终止事由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以及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九条 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或不履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3. 本协议须经双方合法代表的签署和盖章方可生效。投资方:受益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