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公司运作方案目录注册运营及管理三说明一二利弊分析四五 法定责任一.说明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
2、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二.注册 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资质应出具材料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另: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注册建筑劳务分包的话需要资质,需建设局审批。三.运营及管理 1.1.劳务派遣实行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
3、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2)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3)实际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三.运营及管理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2)工作地点;(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7)被派遣劳动者工
4、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9)经济补偿等费用;(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三.运营及管理 2.2.劳务派遣方式分类 (1)完全派遣:由我单位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工人招牌、办理保险、发放工资、健康体检等。(2)转移派遣:由用人单位自行招牌、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我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我单位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3)减员派遣:指用人单位对自行招牌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我单位。由
5、我单位代付有关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项社会保险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管理费用。其目的是减少用人单位固定员工,增强用人单位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才资源弹性。(4)试用派遣: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我单位,后以派遣形式试用,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选拔误差风险,有效降低用人成本。三.运营及管理 3.3.劳务派遣人员适合范围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员工,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4)商业
6、企业员工(收银员、销售人员、文员等);(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6)工业企业员工(司机、仓储人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延长员工试用期的补充手段。)三.运营及管理 4.4.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1)(1)派遣员工工资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三.运营及管理 (2)(2)派遣员工社会保险办理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
7、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1)每月规定时间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三.运营及管理 (3)(3)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 1)用工单位应负责工
8、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2)派遣机构定期查看派遣员工的工作场地安全设施,为用工单位提出用工安全建议,以保证派遣员工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3)派遣员工因公受伤时,派遣机构将负责处理工伤理赔事宜。三.运营及管理 (4)(4)派遣员工档案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派遣员工情况,采用派遣员工的档案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1)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2)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3)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三.运营及管理 5
9、.5.合作的用工单位相关管理 (1)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派遣员工的各项费用;(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派遣员工管理制度,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4)用人单位的开支项目有:派遣员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一般为所派遣员工工资总额的10%10%15%15%)和相关税金。三.运营及管理 6.6.劳务派遣管理注
10、意事项 (1)劳务派遣时间长短均按用人单位需要确定,一般以中期(三年以内)、短期(一年期)和临时(半年以内)为适宜。(2)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发生的劳资纠纷,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以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派遣员工。(一般选择职业前,派遣人员需先缴纳月200200元手续费,在不能按就业人员所愿安排合适工作后给予退还。)四.利弊分析 1.1.劳务派遣整体优势 (1)有利于下岗失业人员顺利实现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属于弱势就业群体,出中心后实现再就业十分困难,把他们组织起进行培训派遣上岗,起到“蓄水池”的作用,从而促进下
11、岗失业人员就业;(2)有利于新成长的劳动力就业。这一就业群体缺乏工作经验,往往因没工作经验被用人单位推出门外,通过组织技能训练和职业指导,增加他们求职和就业能力,从而实现就业。(3)有利于挖掘就业岗位。作为个体求职者,对其捕捉和发掘是比较困难的,作为专业的劳务派遣企业,则完全可以发挥企业的集约优势和规模优势,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发挥信誉品牌增加商品附加值的效应,有利于整合劳动力市场上的各种人力资源,高效实现供求双方关系对接,降低求职成本。同时劳务派遣为企业对促进就业机制的转换,提高用人效率发挥者重要作用。四.利弊分析2.2.施行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好处 (1)有助于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工资
12、、保险等);(2)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 (3)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4)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5)节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6)避免用人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7)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8)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9)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四.利弊分析 2.2.施行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好处 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
13、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需要向对方提供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而对有些用人单位来说,往往只需要在某个岗位上临时招聘人员应急,原本习惯于以连续签订短期合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他们有可能面临必须向劳动者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处境,而这未必是对用人单位最为有利的一种选择。四.利弊分析 3.3.劳务派遣弊端 (1)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劳动力派遣单位承担劳动者管理责任。(派遣公司需定期(一般用工单位1 1月1 1次,大型用工单位3 3月1 1次)对派遣人员进行考勤,如有异常及时与用工单位协商)(3)对劳动者而言则呈
14、现出职业稳定性差、身份歧视现象严重和劳动风险自担等弊端。五.法定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 1.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2.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3.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4.为增强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关于辅助性岗位规定的操作性,防止用工单位在辅助性岗位上滥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拟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