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书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甲方:(以下简称“许可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被许可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1. 许可方是商标XXX(以下简称“商标”)的合法所有人;2. 被许可方希望使用该商标,并经许可方同意;3. 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商标授权1.1 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使用商标,范围仅限于(具体使用范围)。1.2 被许可方须严格按照许可方的授权范围使用商标,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或将商标再授权他人使用。第二条 使用期限2.1 本协议自起始日期起生效,有效
2、期为(具体有效期)。2.2 若一方希望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具体提前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 使用费用3.1 被许可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用。支付方式和金额详见附件一(若有)。3.2 被许可方应按时支付商标使用费用,逾期付款,应向许可方支付滞纳金。第四条 商标使用质量控制4.1 被许可方应确保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以及许可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4.2 被许可方应充分合理利用商标,并保证商标的形象、声誉和权益不受损害。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5.2 若被许可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许可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若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合同生效7.1 本协议正本一式(具体份数)份,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各持(具体份数)份。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许可方: 被许可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