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调解协议书刑事调解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自愿达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签署,以便于解决涉及的刑事纠纷。各方均确认自己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所提供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协议书的正文内容如下:第一条: 当事人信息甲方: 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 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第二条:纠纷概述详细描述双方之间存在的刑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第三条:调解内容根据各方自愿,通
2、过友好协商和互动,达成以下调解内容:1.描述调解事实,包括双方的心理状态、行为过程等相关信息。2.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3.双方约定赔偿方式、金额及期限,以解决纠纷。4.如发生再次纠纷,双方约定采取何种方式解决。5.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调解内容。第四条:调解效力和解除后果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的过程中能够解决双方的刑事纠纷,并从中获得和解和互惠的效果,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第五条:法律遵守和争议解决各方同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承诺不采取任何违法行为。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起诉讼的争议受理院为协议签署地的有关法院。第六条:协议的生效
3、和变更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各方同意后生效。第七条:协议的陈述和保密各方承诺,对本协议的签署、执行和履行过程中得知的涉及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保密,除非依法或按照协议约定披露。第八条: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第九条: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各方共同履行完毕。3.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裁定终止。4.其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原因。各方确认,本协议一经终止,双方不再有进一步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