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校短期出国境交流生项目协议书
甲方: **学校
地址: 邮编:
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乙方:姓名()
院(系) 学号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丙方:学生家长(或经济承担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与乙方的关系 身份证号
现工作单位
住址(户籍所在地)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境)交流学习三方各自承担的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担的义务
1. 甲方与接收我校学生出国(境)学习的学校签署交流协议。在乙方自愿及有经济承担能力的条件下,甲方愿意推荐乙方以 身份赴 学习,期限为: 。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全程的信息咨询和手续指导。
3. 乙方在遵守学校要求完成学业按期返校后,甲方根据乙方在对方大学所学课程及成绩,在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下,承认其学分。
4. 甲方为乙方在项目规定的在外学习期限内保留学籍。
二、乙方承担的义务
1. 乙方出国(境)学习属于学校派出性质,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一切手续,派出期间仍需按时缴纳我校学费,确保无欠费。在外学习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乙方自理。
2. 乙方在提出出国(境)学习申请时,必须事先征得丙方的同意。
3. 乙方在外期间须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相关规定,同时须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及对方学校的校规,不得从事与出国(境)身份不相符合的其他事宜。在外的一切个人行为及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乙方应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回国,并联系甲方办理返校手续。
三、丙方承担的义务
1. 丙方须支持乙方支付出国(境)学习费用(包括在外的食宿、交通、医疗、保险及生活费和国际旅费等)。
2. 丙方为乙方在外期间提供必要指导。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