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采购方式: 3.项目名称: 4.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
2、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4、。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
5、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 乙方: ( 盖章 )
6、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
7、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
8、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
9、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