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保修协议甲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公司/个人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乙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公司/个人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鉴于乙方已完成以下工程项目的建设,现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项目信息1. 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工程项目地址:项目地址3. 工程项目说明:项目说明第二条 保修期限1. 自工程竣工交付之日起,甲方享有保修期限为保修期限的权益。2. 保修期内,乙方承诺负责维修所有因工程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a. 工程结构、基础等方面的问题。 b. 电力、供水、通风、隔音等设施的故障和缺陷。 c. 施
2、工材料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第三条 保修责任1. 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材料采购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2. 在保修期内,甲方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 乙方负责对通知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相应的材料。4. 如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修复或更换,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承担额外修复费用等。5. 乙方不承担由以下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a.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 b. 甲方或第三方的过错或疏忽引起的问题。 c. 甲方或第三方擅自
3、进行未经乙方同意的维修或改动。 d. 乙方已经书面告知甲方的问题,但甲方未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解决。第四条 终止条件1. 保修期限届满,无新的质量问题产生,本协议自动终止。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通知乙方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认定保修期限已满,本协议自动终止。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在正式印章处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2. 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为甲乙双方就工程保修事宜达成的协议,甲乙双方阅读并认可协议内容后,以签字方式确认接受该协议的约定。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