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代言人协议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担任乙方的儿童代言人,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甲方:指具备合法身份的儿童个体或其法定监护人。1.2 乙方:指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专门从事产品或品牌推广的经营者。1.3 儿童代言人:指由甲方扮演的,代表乙方进行产品或品牌宣传推广的形象代表。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2.1 乙方权利和义务:2.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事先商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乙方进行相关宣传活动。2.1.2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肖像、声音、姓名等信息用于品牌或产品的推广宣传,并在广告、宣传材料以及相关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发布。2.1.3 乙方有义务确保甲方的形象、
2、肖像以及隐私信息等在宣传过程中得到妥善保护,不因推广活动给甲方造成名誉、隐私或其他方面的损害。2.1.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报酬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2.2 甲方权利和义务:2.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事先告知宣传推广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参与方式等,以便甲方做好准备。2.2.2 甲方有权参与由乙方组织的宣传活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扮演儿童代言人的角色。2.2.3 甲方有义务确保自身在宣传过程中的表现符合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2.4 甲方有义务履行好与乙方协商达成的宣传推广活动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形象维护等。第三条 保密义务双方承诺对本协议中所涉及
3、到的商业秘密、营销策划、促销活动等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公开。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如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恢复声誉等。4.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协议解除5.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解除协议的意愿,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解除协议的具体事宜。5.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及时清算并了结在协议有效期内的所有权益和义务。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只适用于双方约定的商业事务。6.2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通过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_年。双方各自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甲方(个人或法定监护人):_(签字)乙方(企业或组织):_(签字)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