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权代理协议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合法地表示意愿,同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与乙方进行进出口权代理协议的订立。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约定:一、协议范围: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开展进出口业务,并享有有关权益和义务。2. 进出口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出口合同的签订、价格和支付条件的谈判、运输和仓储安排、海关手续办理、报关报检、税费结算等。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如3年),期满后可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三
2、、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1)享有代理进出口业务所产生的利益;(2)有权随时了解乙方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协助;(3)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2. 乙方权利:(1)按照甲方的委托和要求,代理进行进出口业务;(2)享有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3)有权向甲方提供有关进出口业务的咨询和建议。3. 甲方义务:(1)向乙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进出口业务所需的信息和资料;(2)履行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义务;(3)支付乙方应得的代理费用。4. 乙方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地代理进出口业务;(2)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相关利益;(3)履行与进出口业务相关
3、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义务;(4)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提供专业化的代理服务。四、保密条款:双方应严格保守对方提供的商业机密和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六、协议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改而无法执行,双方应协商解决;2.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