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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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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第三讲 结婚制度结婚制度案例l 甲与乙均系技校学生,学习期间来往密切,甲与乙均系技校学生,学习期间来往密切,后甲向乙表示了爱慕之心,并要求与乙发生两性后甲向乙表示了爱慕之心,并要求与乙发生两性关系。乙不同意。甲便说:关系。乙不同意。甲便说:“发生两性关系就是发生两性关系就是结婚的标志。结婚的标志。”乙半信半疑,但还是与甲发生了乙半信半疑,但还是与甲发生了关系。毕业前夕,甲告之乙回家准备结婚的事,关系。毕业前夕,甲告之乙回家准备结婚的事,十月初来接乙。甲走后乙一直未得到甲的消息,十月初来接乙。甲走后乙一直未得到甲的消息,待赶到甲家后才发现,甲早巳与他原来的女朋友待赶到甲家后才发现,甲早巳与他原来的女朋友结婚了。乙起诉到法院,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结婚了。乙起诉到法院,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除甲的婚姻。益,解除甲的婚姻。l 问:法院应不应该支持乙的诉讼请求?问:法院应不应该支持乙的诉讼请求?第一节第一节 婚约婚约l 一、概念一、概念l 婚约婚约是指一男一女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是指一男一女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所订立的事先约定。的所订立的事先约定。l二、我国法律对婚约的态度二、我国法律对婚约的态度l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l2、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婚约没有法律效力;l3、对因婚约解除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区、对因婚约解除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区别情况,妥善解决。对于属于包办买卖性别情况,妥善解决。对于属于包办买卖性质的订婚所收受的财物,应依法没收或酌质的订婚所收受的财物,应依法没收或酌情返还。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原则情返还。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原则上应归还受害人。对以结婚为目的所为之上应归还受害人。对以结婚为目的所为之赠与(包括订情信物),应酌情返还。赠与(包括订情信物),应酌情返还。l 三、我国法律对彩礼的态度三、我国法律对彩礼的态度l 根据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情况,最高人根据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第10条中规定了条中规定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l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l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生活的;l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l 注意:注意:2、3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二节第二节 结婚条件结婚条件l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一、结婚的必备条件 l(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l(二)须达到法定婚龄(二)须达到法定婚龄(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l 提倡:提倡:晚婚晚育晚婚晚育l(三)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三)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l二、结婚的禁止条件二、结婚的禁止条件l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l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l(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狂躁)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患者抑郁症患者(精神病)。(精神病)。l(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如梅毒、淋病如梅毒、淋病等)。等)。l(3)重症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重症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据统据统计,三分之二的低能儿和痴呆症为遗传所计,三分之二的低能儿和痴呆症为遗传所致。致。l(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如如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等)。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等)。l问题:问题:结婚必须婚检吗?结婚必须婚检吗?l (1)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l A.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视网膜母细胞瘤,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如视网膜母细胞瘤,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孪性共济失调,软骨发育不全等。痉孪性共济失调,软骨发育不全等。l B.男女双方都患有相同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男女双方都患有相同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如肝豆状核变性、苯丙酮尿症、糖元积累症、先如肝豆状核变性、苯丙酮尿症、糖元积累症、先天性全色盲、小头畸形等。天性全色盲、小头畸形等。l C.男女任何一方患有多基因疾病且属高发家系男女任何一方患有多基因疾病且属高发家系的成员,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原的成员,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原发性癫痫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裂和腭裂、青少发性癫痫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裂和腭裂、青少年型糖尿病等。年型糖尿病等。l (2)血友病患者并非不能结婚生育,只是应)血友病患者并非不能结婚生育,只是应该选择性生育。该选择性生育。l 血友病血友病(主要指缺乏凝血因子主要指缺乏凝血因子的甲型血友病的甲型血友病)的遗传基因位于的遗传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其遗传方式属于典染色体上,其遗传方式属于典型的性联隐性遗传,由女性传递男性发病。型的性联隐性遗传,由女性传递男性发病。l 在我国,血友病的社会人群发病率为在我国,血友病的社会人群发病率为510/10万,婴儿发生率约万,婴儿发生率约1/5000。典型血友病患者常自典型血友病患者常自幼年发病、自发或轻度外伤后出现凝血功能障碍,幼年发病、自发或轻度外伤后出现凝血功能障碍,出血不能自发停止;从而在外伤、手术时常出血出血不能自发停止;从而在外伤、手术时常出血不止,严重者在较剧烈活动后也可自发性出血。不止,严重者在较剧烈活动后也可自发性出血。血友病是女性携带导致下一代男性发病,可以进血友病是女性携带导致下一代男性发病,可以进行妊娠后的产前诊断,进行优生优育。行妊娠后的产前诊断,进行优生优育。l (3)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结婚,可以生育。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结婚,可以生育。l 未来的小孩在出生未来的小孩在出生24小时内联合应用注小时内联合应用注射乙肝疫苗及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射乙肝疫苗及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就就可阻断乙肝病毒的传播。可阻断乙肝病毒的传播。l(4)有生理缺陷的人能否结婚?)有生理缺陷的人能否结婚?第三节第三节 结婚程序结婚程序l 一、我国结婚登记程序一、我国结婚登记程序 l (一)登记机关(一)登记机关l 我国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第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市、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l 第第4条规定: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l问题:问题:结婚可否请代理人?结婚可否请代理人?l(二)结婚登记程序(二)结婚登记程序l 1、申请、申请l 2、审查、审查l 3、登记、登记案例l 2007年年4月月29日,甲(女)与乙共同到婚姻登日,甲(女)与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即予以登记。登记完毕,认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即予以登记。登记完毕,婚姻登记机关因故没有当场向当事人发放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因故没有当场向当事人发放结婚证。婚礼如期举行,当曲终人散时,乙突发心肌梗塞婚礼如期举行,当曲终人散时,乙突发心肌梗塞死亡。死亡。2007年年5月月8日,甲领取了结婚证。因甲的日,甲领取了结婚证。因甲的遗属待遇问题,甲与乙生前所在单位某农行产生遗属待遇问题,甲与乙生前所在单位某农行产生分歧,某农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乙死亡时分歧,某农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乙死亡时尚未取得结婚证为由,请求确认甲与乙的婚姻不尚未取得结婚证为由,请求确认甲与乙的婚姻不成立,甲不具有乙的配偶身份,不应享有遗属待成立,甲不具有乙的配偶身份,不应享有遗属待遇。遇。l 问:法院能否支持某农行的诉讼请求?问:法院能否支持某农行的诉讼请求?分析l 结婚证书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结婚证书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是婚姻成立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是婚姻成立的外部证明形式。在批准登记时间和领的外部证明形式。在批准登记时间和领取结婚证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下,婚姻取结婚证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下,婚姻成立的时间仍以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的时成立的时间仍以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的时间即结婚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间即结婚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取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的理解,的理解,应当从结婚登记的本意而不应仅限于字应当从结婚登记的本意而不应仅限于字面意义上理解。面意义上理解。l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问题问题 l 婚姻法婚姻法第第8条规定,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应当补办结婚登记”。l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第4条的条的规定: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l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第5条规条规定精神,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定精神,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应分别认定和处理:的情形,应分别认定和处理:一是认定为事实婚一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适用婚姻关系的有关规定;二是认定为姻关系,适用婚姻关系的有关规定;二是认定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 5条条l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婚的,应当区别对待:l (一)(一)1994年年2月月1日民政部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l (二)(二)1994年年2月月1日民政部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案例l 甲(女,甲(女,24周岁)与乙(周岁)与乙(25周岁)于周岁)于2003年年7月月5日研究生毕业后开始以夫妻日研究生毕业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名义同居生活。2006年年1月月1日,女儿丙日,女儿丙出生。出生。2006年年9月月28日,双方到婚姻登记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了结婚登记。机关补办了结婚登记。l 问:甲乙婚姻关系的效力从何时起算问:甲乙婚姻关系的效力从何时起算?l注意:注意:补办结婚登记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补办结婚登记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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