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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涉法信访成因、类型、存在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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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浅议涉法信访成因、类型、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涉法信访成因、类型、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种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基层干群之间的种种矛盾加剧,加上各级政府部门对此矛盾处理不及时等导致赴京赴省越级上访案事件不断增加,特别是涉法上访已经形成为一种新的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正常的社会工作秩序。因此中央政法委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作为今年政法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本文拟就如何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对涉法上访的成因、类型、当前解决上访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拙见。一、诱发上访的成因1.社会因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2、制的确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发生在基层的农民负担问题、民主管理问题、下岗失业问题、贫困户困难问题,特别是反腐败问题、干群关系问题、邻里矛盾问题、司法不公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随着人民群众政治、文化、法律素质的提高,他们对社会不公现象的认可度降低,不满意度提高。当看到这些问题特别是这些问题降临到个人头上时,就会诱发上访事件的发生。2.执法部门的因素当前涉法上访所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执法干部不当行为引起的,是干部不依法行政或执法违纪所诱发的。3.接访部门的因素个别接访部门工作人员对群众疾苦视而不见,对信访群众另眼看待,更有的视信访为“老大难”。对接收的信访材料,只注重例行公事,

3、不着实解决问题,属下级管辖的一转了之,属其他部门管理的一批了之,解决不了的一交了之,最后形成不了了之。致使一个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诱发越级上访。4.上访当事人个人因素有的上访当事人反映问题对处理结果期望值过高,如未满足其要求就四处串联其他上访当事人集体越级上访。二、涉法上访的类型根据信上访当事人所提供的信访事实的真实性,大致可划分为三个类型:1.正当有理型。在上访活动中,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胡搅蛮缠的只是少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是有理或部分有理的。我们认为:只要百分之一有理就应划为此类,依法予以处理。2.无理缠访型。在实践中也确有少数人为满足个人无理要求而胡搅蛮缠的,久诉不

4、息。动辄越级上访,集体串联,连续上访,不达到自己的无理要求不肯罢休。3.诬告陷害型。此类上访人数占全部上访当事人中的极个别数。他们为达个人政治目的,利用帐务不公开等现象,无中生有、捏造夸大事实,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我认为:对这类上访当事人处访部门调查结束告知结果后,仍继续无理缠访的,应属打击对象。三、当前解决涉法信(上)访工作存在的问题1.基层信访部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无热情,敷衍了事,形成解决涉法信访工作的“三多三少”,即受理的多,得到处理的少;扯皮的多,着实办的少;无案卷的多,有案卷的少,对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缺乏信心,致使对重访查无依据。2.信访渠道不畅,接访部门缺乏统一

5、调度,有的一案多访,有的一案多查。既浪费人力物力,又使调查结论不一,使群众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感。3.督查力度不足。表现为一是调查处理质量不高,结论得不到群众满意;二是立案率、按期结案率偏低;三是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信访工作流于形式。4.立法不完善。对涉法信访无立法,有关问题信访部门难以界定,如无理缠访等,在处理上无法可依,无计可施。四、解决涉法上访的对策1.基层政府部门要抓经济、促发展、办实事、暖人心、注实际、讲诚信、重信访、保稳定。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2.基层涉法信访部门接访人员要疾恶如仇、心系窗口、情系人民、爱岗敬业、不思劳苦、公正执法、

6、恪尽职守。坚持“五心四一样”,做到“四专一提高”,即:接待热心、交谈诚心、询问耐心、记录细心、息诉有信心;初访重访一样热情,干部群众一样真诚,辖内辖外一样认真,本地外地一样对待;专人接待受理,专人审查分流,专人初查督办,专人归档上报,提高息诉率。使本部门处访的案件一次得到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3.分流机关要强化监督,对交办案件要实行“三定六个一”,即定人员、定标准、定审理期限;交办突出一个“快”,查处明确一个“实”,结案把关体现一个“严”,案卷管理讲究一个“细”,答复回访注重一个“效”,总结经验落实一个“广”。对分流案件要“及时分流、及时督办、及时催要结果”。上下协调,相互促进。4.建议国家

7、立法机关对信访工作予以立法,规范信访行为,规范工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界定有关问题,规定无理缠访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对不服处理结果的行为,设立仲裁机构,提出处理办法等,使基层信访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总之,涉法上访问题,涉及面广,彻底解决问题难度大,必须各级部门同心协力,扎实工作,综合治理,才能取得实效。否则,要想在短期内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则会非常困难。 新时期组工干部公道正派形象大家谈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指导下,我们党制定和执行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新世纪的到来,我们党继续坚定地执行了这条基本路线

8、并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泽东)邓小平同志也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人来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呢?即我们需要怎样的一支领导干部队伍呢?十六大已经明确指出,就是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把能够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领导干部队伍。组织工作干部是执行党管干部工

9、作的干部,它执行党政领导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握有选好人、用好人,保证把人选准用准的权力。这样,党必然要对组工干部提出严格的高素质的要求,要求他们坚持党性原则,支持干部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要求他们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要求他们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要求他们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对组工干部的要求中,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要求他们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这一点做好了,其他各项要求才有可能实现。那么,怎样来理解公道正派呢?我们认为,所谓公道,是组工干部对选用的人的基本态度。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考察识别干部,客观、全面、深入地分析选用对象的表现,对其优点

10、、缺点既不随意增加一分,也不随意减少一厘,不为选用对象的假象所迷惑,也不为别有用心的人的甜言蜜语所欺骗,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和恰如其分。所谓正派,是对组工干部思想品德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求他们无私无畏,一身正气,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公道正派是我们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文天祥在正气歌里有说:“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狠笔”。明朝爱国将领于谦自比石灰,“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近代民族英雄林则徐赋诗示家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困福祸避趋之。”先秦齐国太史三兄弟,晋国史官董狠,明代的于谦,清代的林则徐,这些都是公道正派的历史人物。至于在小说、戏剧里,

11、如苏三起解中的崇公道,铡包勉里的包龙图,就是公道正派的艺术形象。共产党人的公道正派形象很多很多,在这里举一位比较特殊范例:曾经犯过错误的党的领导人李立三同志,他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逼迫作伪证,以使刘少奇同志在安源的时候就戴上三顶帽子。李立三不顾个人的安危和生死,实事求是地作了证,证明刘少奇在安源路矿工人的罢工斗争中,是杰出的工人代表和领袖。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李立三身上毫无所获,最后就下毒手把他迫害致死在狱中。中央已为立三同志平了反,他那公道正派的形象也是令人尊敬的。共产党人的公道正派,是一种自觉的行为,它不是自发形成的,是在马克思主义教育下的结果,是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

12、价值观的具体表现,也是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组工干部要有公道正派的素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在当今特别要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学习中,应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道正派、抵制和战胜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们的组工干部队伍是好的,基本上能胜任所担负的崇高使命。但是问题的确不少。例如买官卖官现象已不是什么新闻,这种选人用人上的腐败之风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最近(9月5日)解放日报载有一篇文章,揭露了阜阳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在六年时间里卖了三十二顶官帽子,先后七十五次

13、收受三十二人的贿赂,靠卖官发了财。对这种腐败组工干部必须清除,除恶务尽,并引以为鉴,努力加强我们组工干部队伍的建设。 党内权力运行不够公开,削弱了监督力度党内权力运行不够公开,削弱了监督力度记者今天从xx党建研究会获悉,该学会完成的一项调查当前党内监督的现状及对策显示,564的被访者认为党内权力运行没有公开,298的被访者认为是表面公开而实质未公开,削弱了党内监督的力度。这项调查是全国党建研究会20xx年度安排的一项重点课题,其研究成果受到了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党建研究会的重视。四川党建研究会等机构今年上半年组织了调查,涵盖地方领导、机关干部、工人、农民、农村干部等社会群体,收回有效问卷

14、6600份。党内权力运行机制封闭对一把手监督无力调查发现,在党内权力运行上,常委会、书记办公会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开放和民主。目前党内权力运行机制比较封闭,权利主要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党内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一般都是常委会或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谈不上由党代会决策,造成党内监督体制软弱无力。在监督重点上,对一把手的监督苍白无力。目前,党内监督的各种制度、规定和纪律,对一般党员干部要求得多,而对一把手约束得少,导致对一般党员干部监督易,对一把手监督难。同时,有的一把手惟我独尊,听不进批评,容不得约束,成为不愿接

15、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加之上级党组织对一把手重用轻管,赋权过重,关爱有加,教育不力,使一把手实际上成为游离于党内监督之外的特殊群体,得不到有效监督。调查中,733的人认为应把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加大监督力度。下级监督上级没具体保障民主生活会制度很少有效调查显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非常有效,而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因缺乏明确、具体、有力的实施保障,难以正常发挥功能。事实上,近年来颁布的各类党内监督的规章制度,大多是上级对下级提要求,而来自基层的呼声和意愿被采纳的相对较少。416的被访者认为应重视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调查还显示,目前,党内监督更多是在干部出现不良苗头或问题时,才去制止、纠正、查处,而不注

16、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干部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制订的一些措施也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治脚,必然削弱监督作用。在6600份问卷中,307的人认为,谈话诫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干部的监督很少有效。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建议党内分权制衡对于加强党内监督,调查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建立健全以党内竞选制、普选制和差额选举为重点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制定党内选举条例,规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产生办法,强化对党内权力授予过程的监督。积极推行差额选举,逐步扩大直接选举,从基层开始自下而上逐步推行党内竞选制和普选制。-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党内活动,应通过适当方式对党员公开。-明确划分党内决策、执行与监督三权,建立健全党内分权制衡制度。将党的决策权、执行权从党委的权力框架中分离出来,分设党委会、执委会和纪委会,从根本上解决党内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建立各级纪检机关垂直管理、独立办案的制度。党的地方各级纪委直接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并对其负责,地方和部门纪委有权对同级党委成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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