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渔业资源开发合作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渔业资源开发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合作各方应共同努力,开展渔业资源开发合作,并依法利用渔业资源,推动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1.2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渔业资源调研和评估- 渔政管理与监控- 渔业资源开发与保护项目- 渔业科研与技术创新- 渔业生产与加工- 渔业市场开拓与销售- 渔业培训与人才交流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合作模式可根据具体项目和情况灵活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合作方式、责任与权益分配机制等。第三条 合作条件3.1 合作各方应确保具备
2、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3.2 合作各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和意见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 合作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四条 资金与资源4.1 资金投入及资源提供应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需求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合作各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保密,并承诺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生效。7.2 本协议有效期为(合作期限),协议到期前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7.3 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应依法进行结算,并按照协议约定处理遗留的事项。附件:合作项目详细方案特此协议书,如上所述,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