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装设计协议甲方:甲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公司/个人,经营业务类型,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是一家专业的包装设计公司,有丰富的包装设计经验;3.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进行包装设计,以满足其产品的需求。基于相互理解,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标和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产品的包装设计,并在双方确认后进行实质性的包装设计制作工作。1.2 包装设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外观设计、标识设计、色彩搭配等。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要求提供包装设计服务,并在双方确认后按照设计方案
2、进行制作。2.2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要求和设计方向进行包装设计,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甲方的预期。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3.1 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方案,并应主动与甲方进行沟通,解释设计理念和细节。3.2 甲方应在设计方案交付后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乙方进行调整和修改。3.3 甲方对设计方案的最终确认标志着验收的完成。第四条 付款方式4.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相应的款项支付。4.2 付款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具体细节由双方协商决定。第五条 知识产权5.1 设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5
3、.2 甲方享有乙方设计的包装作品的使用权,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传播等行为。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其保密性。6.3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2 在违约情况发生后,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保留要求违约方承担进一步责任的权利。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法院诉讼解决。8.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继续履行未产生争议的条款。第九条 协议修改9.1 协议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第十条 有效期和生效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2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日期起的期限或具体日期,过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与理解而设,不影响协议的具体含义与解释。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