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任授权协议书一、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以下委任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二、甲方作为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具有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三、乙方作为受委任的一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任授权,并承诺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四、甲方委托乙方代表其进行以下事项:1. 协助办理甲方相关业务事宜。2. 代表甲方签署、缔结合同和协议。3. 协助处理与甲方有关的法律诉讼、仲裁等事务。4. 代表甲方参加与业务相关的谈判和会议。五、乙方接受甲方的委任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尽职尽责,行使甲方委派的权力,保护甲方的利益。六、乙方在行使委任授权权力的过程中,不得违反中国法
2、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且不得涉及任何与政治相关的行为。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并对其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八、本协议的效力及变更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2.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九、本协议解除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2.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及时清理和移交相关的资料、文件,并终止委派的权力。十、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本协议的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甲方营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_ 日期:_乙方(签名):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