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在相互尊重、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合作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合作,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1.2 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谷物、蔬菜、水果、畜禽及其衍生品等。第二条 合作方式和义务2.1 合作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资源和优势,确定合作方式和具体合作计划。2.2 合作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合作计划,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2.3 合作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合作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和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第三条 合作条件和期限3.1 合作双方应当
2、具备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资质和技术能力,确保合作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3.2 本合作协议的期限为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第四条 信息共享和保密4.1 合作双方应当及时、真实地向对方提供与合作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情况、销售情况、价格变动等。4.2 合作双方应当对披露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合作双方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5.2 如协商不成,合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生效6.1 本合作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附件:合作计划(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附加)签署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