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共同财产分割协议甲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两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财产清单1.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以及财产增值均视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票、债券、保险、婚姻登记时的礼金等。2. 双方已提供财产清单,并论证了清单中列出的财产确实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3. 双方同意按照财产清单的详细描述,依据以下原则分割共同财产。二、财产分割原则1.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同意遵循公正、公平、自愿原则,相互尊重、协商解决。2. 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甲、乙双方的贡献度、
2、经济状况、家庭需要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三、财产分割方式1. 房产及土地:双方同意将名下房产或土地出售,并将出售所得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具体比例为_。2. 车辆:双方同意保留名下各自的车辆所有权,不进行分割。3. 存款、股票、债券、保险等金融资产:双方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分割,具体比例为_。4. 婚姻登记时的礼金:双方同意平分。5. 其他共同财产:双方同意按照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分割。四、协议生效与履行1.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原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符合公序良俗。3. 甲、乙双方明确表示,配合对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共同承担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五、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一旦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