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播电视节目风险管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第一部分:主体和背景信息1. 协议参与方 - 甲方:甲方的背景信息 - 乙方:乙方的背景信息 - 丙方:丙方的背景信息2. 协议目的和背景 - 参与方为了有效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中的风险,确保合规运营,保护各方利益,特订立本协议。第二部分:协议内容和义务1. 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保证 - 参与方保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适当权限。2. 意思表示真实 - 参与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意思表示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或故意隐瞒事实。3. 遵守法律法规 - 参与方保证其行为和提供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
2、犯他人合法权益。4. 公序良俗保护 - 参与方保证其行为和提供的内容符合公序良俗,并不含有淫秽、低俗、侮辱他人或其他违背道德底线的内容。第三部分:争议解决和协议终止1. 争议解决 -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协议终止 -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具体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若双方不再需要合作,或违反本协议义务且经通知后未及时改正,任何一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第四部分:其他条款1. 保密条款 - 参与方应对协议中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并在协议终止后仍然负有保密义务。2. 适用法律和管辖 -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以上为广播电视节目风险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应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签署该协议,确保合规运营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