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师合同协议书协议书标题要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咨询师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甲方和乙方就咨询师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的书面记录。第二条 本协议书内容适用于咨询师与甲方之间的咨询服务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咨询业务范围、服务期限、权益与义务等内容。第三条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前,已阅读并理解协议书的全部内容,并保证自身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愿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执行。第四条 本协议书的正文部分不得涉及任何政治内容,并且双方在讨论、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五条 本协议书的标题要求是确保协议书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要求明确、简洁,
2、能够准确传达协议书的主要目的。第二章 协议内容第六条 甲方和乙方确认,本协议的目的是建立咨询师与甲方的合作关系,提供咨询服务。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咨询业务范围为:(具体列出咨询业务范围)。第八条 合同期限为自(具体起始日期)起至(具体终止日期)止。第九条 甲方保证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和其他必要资源,以支持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第十条 乙方将按照安排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咨询师的义务,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确保咨询过程中的保密性和信息安全。第十一条 甲方将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咨询费用,并保证按时支付应付的费用。第十二条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姓名(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