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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半年生产办规划
章由--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转载注明出处!设备资产、调度、生产办工作
二00五年工作规划
按照分公司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现将大队设备资产管理、调度长、生产组长工作规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下半年,围绕大队安全平稳生产,认真落实领导部署,扎实开展本职工作,严格自我要求,积极发挥带动作用,大家共同努力实现一组指标,争得两项荣誉,达到三个提高。
实现一组指标,即:
加强调度基础工作,达到记录报表准确率100%,重大事项传达及时、准确率达100%。外输原油含水合格率在98%以上。
加强大队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大队设备综合完好率在97%以上,红旗设备占有率为15%,设备重大事故发生率为0。设备修理费用不超标,大队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争得两项荣誉,即:
夺回“油田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争取年底获得油田公司先进调度室称号。
达到三个提高,即:
进一步提高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的了解程度,把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落到实处。
进一步提高调度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进一步提高生产组的协调、监督水平,帮助基层把各项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首先,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清查盘点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每季度开展1次盘点工作,保证自查面达100%,通过清查盘点最终达到大队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同分公司数据库一致。及时完善数据库中的各项原始资料,保证资料准确齐全,使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更加合理。同时,做好新体系应用和管理系统升级准备工作。在大队全面应用股份公司新修订的资产分类与代码体系,升级中油资产设备管理系统软件到V6.0版本。
第
二、强化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很多员工明确设备保养规程,但并不了解设备为什么需要这样保养。为了提高员工对设备内部的了解程度,今年计划利用7月份输油泵三保修理的机会,采取带领岗位员工和小队管理人员观摩设备解剖现场、观看设备内部录像和技术人员讲解的方式,共同熟悉设备内部构造,加深对设备内部结构、工作原理和保养关键点的了解,自觉遵守维护保养规程,正确处理故障,把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落到实处。
第
三、加强司机及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一是“公平派车,严格考核”。先计算公里数,再签发路单派车,月底按照大队机动车辆及司机奖金考核办法,核对路单根考核,保证公平合理。二是严格执行修理费用单台核算,每季度清查修理费使用状况和车辆运行状况,不必要的维修项目坚决不修,不合理的修理费用坚决不付,保证修理费使用合理。
第
四、积极发挥调度作用。
抓好以下两项工作,发挥好调度的协调服务、组织指挥、监督控制职能:一是加强调度资料的管理。调度管理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影响着调度的有效性。从加强调度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领导生产值班等12本记录的检查入手,每月开展一次工作讲评,重点考核调度记录情况,提高记录标准,保证数据齐全准确,字迹工整,记录完整连续。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调度管理水平。由于调度工作范围较广,内容较多,日常涉及到很多岗位和专业,因此要求调度员有过硬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我们的调度员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但个别时候还存在处理事件依赖性强的不足,“严、细、准、狠、快”的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年4月开始,我们在调度室设立练兵台,制定50道练兵题,把出现突发情况如何处理、执行各项工作任务的程序、常用关建电话号码等内容做成题签放在调度室,调度长每天到岗位随机抽签与调度员现场问答,通过反复强化,争取8月1使4名调度员对50道练兵题对答如流,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五,加强生产组长的组织协调作用。
三、一点建议
检查考核是催进管理水平提高的有力手段,能够保证制度落实,消除隐患和低标准。但考核必将引起基层员工的一些不适应。以前已经出现过小队宣布考核结果后,岗位员工直接来质问机关管理人员的不愉快场面。生产组人员能够耐心接待、明确说明考核依据。但是来质问的次数多了,必将影响生产组人员的管理积极性。对此,我建议设立检查复核制度,针对基层员工质问、上访情况,由大队领导在生产会上进行复核评议。如果是生产组人员考核不公平、不合理,大队对生产组人员进行通报考核;如果是小队管理人员落实不到位,大队对有直接责任的小队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复核评议能有效维护考核的公平性,减少岗位员工上访情况,维护小队管理人员和生产组人员的管理积极性。
以上工作规划,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公司下半年生产办规划飞雪
邮政局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目标综合治理方针
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把违法犯罪降到最低限度。
重点防范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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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目标
1、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职工犯罪,六害案件,违反和涉外案件为零。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避免发生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3、重点岗位人员登记造册率100%,企业职工管理机构资料健全,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设施建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防与特防、技防相结合,防盗窃、防抢劫、防火灾、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保障邮件、票款和职工人力安全。
5、不发生越级上访案件,认真排查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并力争解决在基层。
6、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搞好协作,专门机构发挥作用。
7、积极做好“qqq”练习者的教育转化作用,把功头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恐怖暴力事件的发生,做好内部治安工作。
8、青少年底数清,青少年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健全帮教组织和措施。
9、及时处理及内部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发生在单位各种案件和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本企业发生的各类案件。
综合治理工作要求
1、经常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加强基础业务建设,负责查破一般破坏邮政通信案件和其它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检察机关查破重大、特大破坏邮政通信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
2、合同相关部门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认真落实综合目标责任制和邮政通信安全、维护企业内部政治、治安安定和稳定。
4、贯彻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部暑。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干部职工、青少年知法、学法、守法、和用法。
5、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金库、邮资票品库、储蓄营业邮件作业生产场地、现金押运等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生产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邮政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邮政局(所)安全防范管理规定》(xxxxxxx)的各项要求,并经常组织专业对口检查,遗留整改隐患和漏洞,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定邮政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制度,开展治安形势教育和治安安全检查,以稳定的大局出发,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7、加强保卫队伍思想,业务和组织建设,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8、积极开展安全创造活动,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实抓好各单位、各部门协调一致,依靠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手段,解决企业治安问题。
山东黄河河务局激励创新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励创新,提高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激励创新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治黄职工。
第二章 创新的内容
第三条 创新包括站在科学技术前沿,做前人没有做过的原始性创新;采取新理念、新方法改变现有工作模式和方法,获得比传统做法更加科学、效率更高的继承性创新;应用其它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本行业发展的应用性创新。
第四条 创新涵盖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各个层面,内容包括治黄、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体制、管理创新和具体工作实践中群众性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
第三章 激励措施
第五条 创新是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每一个职工的义务。各级领导要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把创新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发掘创新点,营造人人勇于创新的宽松氛围。
第六条 省局设立 “年度创新奖”、“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和 “年度创新组织奖”。对获得“年度创新奖”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的单位(部门)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七条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年度创新奖”获得者的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获得省局“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奖励一级工资。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 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加7分,一、二、三等“年度创新奖”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分别加5分、3分和2分(5年内有效)。
第八条 获得 “年度创新组织奖”的单位(部门),按照《山东黄河河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
第九条 产生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其效益分配按《山东黄河河务局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鲁黄科发[XX]6号)执行。
第四章 创新奖的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 年度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创新成果评审的日常管理,受理创新成果的申报、形式审查、登记、汇总,组织评审、奖励、归档等项工作。
第十一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局属各单位都要明确创新管理部门,对创新成果进行审查,择优申报。几个单位(部门)共同完成的创新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部门)上报。
第十二条 申报年度创新奖,须认真填写《山东黄河河务局年度创新奖励成果申报书》,提交创新总结报告和应用情况、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省局办公室。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时申报。
第十三条 省局设立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下设“理论、技术”、“体制、管理”和“三小”三个初审组,分别由科技处、人劳处和山东黄河工会负责初审组的工作。
第十四条 省局 “年度创新奖”,分为“理论研究”、“应用技术”、“体制、管理”和“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四个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三个奖励等级。
第十五条 “理论研究”类创新成果是指在有关治河、防洪、水土保持、水资源调度、利用和保护、水文等基础研究领域,有创新和突破,创造性地提出的新理论或新方略。
一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大,创新点 5个以上,学术价值高,对促进治黄技术进步具有显著作用;
二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较大,创新点 3个以上,学术价值较高,对促进治黄技术进步具有较显著作用;
三等奖评审标准:有一定技术难度,创新点 1个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对促进治黄技术进步具有明显作用。
第十六条 “应用技术”类创新成果是指在研制、引进、推广
应用先进技术方面有创新和突破,或在治黄实践中应用的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一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大,创新点 5个以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水利行业可推广范围内推广40%以上,年增收节支60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
二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较大,创新点 3个以上,具有较广阔的应用前景,在水利行业可推广范围内推广30%以上,年增收节支40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较显著作用;
三等奖评审标准:有一定技术难度,创新点 1个以上,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在水利行业可推广范围内推广20%以上,年增收节支20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明显作用。
第十七条 “体制、管理”类创新成果是指结合我局实际,在防汛、科研、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计划财务、经营开发、人事管理等方面,对现有体制进行深化改革,有创新,有发展,或制定了大力推动工作发展的规定、制度、办法、实施意见等。
一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大,创新点 5个以上,实施后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显著提高了综合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或年节支60万元以上;
二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较大,创新点 3个以上,实施后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较显著地提高了综合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或年节支40万元以上;
三等奖评审标准:有一定技术难度,创新点 1个以上,实施后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明显地提高了综合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或年节支20万元以上。
第十八条 “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类创新成果是指根据治黄工作实际,开发研制出具有使用价值的新产品,或对原有的机械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了劳动效率等。
一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大,创新点 3个以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30台(套)以上,年增收节支15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明显作用;
二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较大,创新点 2个以上,具有较广阔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20台(套)以上,年增收节支10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明显作用;
三等奖评审标准:有一定技术难度,创新点 1个以上,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10台(套)以上,年增收节支5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一定作用。
第十九条 单位(部门)获得省局“年度创新奖”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候选资格。
济南市局、东平湖管理局、河口管理局获四项(其中一等奖一项)以上“年度创新奖”;其它市局、工程局、设计院获三项以上“年度创新奖”;其它局直单位(部门)获二项以上“年度创新奖”。
第二十条 省局办公室于每年11月初,将通过形式审查的创新成果归类送三个初审组进行初审,初审组在11月中旬完成初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初审会议由初审组组长主持,须有80%以上初审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对创新成果的水平,作用、效益,应用价值等做出评价,推荐奖励等级。
结果经到会初审组成员签字后,交省局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初审结束后,由省局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须有80%以上的评委出席,方可举行。
省局办公室向评审委员会汇报初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评出奖励成果及奖励等级,提出 “年度创新组织奖”奖励建议。
第二十三条 初审和评审时,初审组成员和评委会委员须按照有关回避规定主动回避。
第二十四条 评审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在省局办公自动化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为异议期。在此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均可向省局办公室书面提出,省局责成主管单位(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裁定。
第二十五条 奖励标准。
省局 “年度创新奖”一等奖奖励前七名,奖励金额1万元;二等奖奖励前五名,奖励金额0.5万元;三等奖奖励前三名,奖励金额0.3万元。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奖励前九名,奖励金额5万元。
“年度创新组织奖”奖励金额1万元。
第二十六条 多人完成的创新成果,第一完成人的奖金额度不低于40%。
第二十七条 局属单位职工 “年度创新奖”的奖金,由申报单位颁发;“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年度创新组织奖”,省局机关职工“年度创新奖”的奖金,由省局颁发。
第五章 创新成果的管理与运用
第二十八条 获得省局 “年度创新奖”的成果,符合黄委年度创新奖励申报条件的,由省局推荐申报黄委创新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应用前景广阔,能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省局给予启动资金进行推广应用。
第三十条 获得“年度创新奖”的项目,如需继续深入研究和实施的,省局予以资金和技术支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获奖创新成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经查明属实,撤销其奖励,退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员研究黄河,或与我局合作取得的治黄创新成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具体的创新激励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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