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码质押协议协议双方,分别为甲方(以下简称为出质人)和乙方(以下简称为受质人),就筹码质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和解释1.1 筹码:指出质人持有并享有合法所有权的各类筹码。1.2 质押:指出质人将其持有的筹码进行质押行为。二、协议内容2.1 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的筹码质押给受质人作为担保,并按照以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2 受质人同意接受出质人质押的筹码,并按照以下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三、质押标的及质押数量3.1 出质人应将其所有合法拥有、且不受限制的筹码质押给受质人。3.2 质押数量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并列明在本协议附件。四、质押期限4.1 质押期限为_ 具体期限。4.2 若定期终止后,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并且未发生违约情况,出质人应从受质人处取回质押的筹码。五、质押权利和义务5.1 出质人有权获得质押筹码产生的收益。5.2 出质人保证质押筹码不存在任何其他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行为。六、风险提示6.1 出质人在质押过程中需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七、争议解决7.1 出质人与受质人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八、协议生效8.1 本协议自出质人和受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 (签字/盖章)乙方:_(签字/盖章)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