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装修工程合同(本合同内容与最终签署协议不一致的,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发包人: (甲方)承包人: (乙方)甲方和乙方双方经友好洽谈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宾馆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宾馆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效果图。3、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宾馆内部装修范围内所有内容见附件(一)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建筑面积1050元/平米,单价计算。) 3、材料供应:甲方可保留部分材料指定特权,乙方自行采购的材
2、料和设备,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在采购前须得到甲方的认可。4、不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如:网络宽带、WIFI、数字电视、电脑、监控等弱电系统,电梯,消防,结构外窗,户外广告牌、亮化工程等)。 第三条 工程工期1、精装修开工日期:2016年 04 月 28日,竣工日期:2016年 7 月 18 日,总工期日历天数为80 天(设计变更和签证均考虑在工期内,不予调整),。2、下列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其工期相应顺延:(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2)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以上情形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顺延。第四条 质量标准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合同附件
3、(二)装修工程材料详单2、工程质量标准:双方参照市地方及内蒙古所规定的竣工标准。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第五条 合同价款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按建筑面积固定单价方式,工程单价:人民币小写1050元/ 平米。2、结算方式:工程结算价固定单价X建筑面积。3、合同中没有工程,双方议价。(同时根据商议价格另外计算)。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1、1、本合同签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部分材料进场并开始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工程预付款。1、2、每月底乙方完成阶段(项)工程后,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提出付
4、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审核后支付已完成的工程量款的60%为进度款。1、5、当乙方全部完成装修工程向甲方提请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后3天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量款的 60% 。尾款结算:剩余35%按工程完工后的3个月内付清。1、6、本工程的质保金为5%,若该工程无质量问题一年后结清全部尾款。 第七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协议书。图纸。附件(一)(二)。第八条 工程签证乙方必须按经过签发人签署的工程指令单进行施工,未经签发人签署的工程指令单均为无效,不得作为乙方向甲方申请增加账的依据,其所述工程量也不得计入工程决算中。8.1工程/签证指令单一式三份,一份甲方工程部留底
5、,两份交与乙方,其中一份由乙方有权签字人确认后收回,由甲方成本部门负责保存。8.2乙方对甲方下达的工程指令必须立即无条件执行,不得要求先确认增减金额后再施工。8.3在一般情况下,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指令单进行变更签证内容的施工。紧急情况下,工程指令单签发人可以下达口头指令,并在个工作日内补齐所需文件。8.4乙方在收到工程指令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变更/签证造价申报表,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增加账的索赔。该申报表仅作为乙方对该变更或签证的增减账的申请报告,不成为乙方提交决算报告中的依据。即使甲方没有回复,也不能视为甲方已经接受或者默认乙方的申请报告中的内容。8.5如果工程指令单涉及减
6、账项目而乙方未在个工作日内上报减账金额的,则甲方有权按甲方单方面估算的金额暂扣乙方当月部分工程款。8.6每份设计变更签证施工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变更工程的工程量、质量的验收手续。甲方开始会签设计变更签证确认单。每份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对应一个甲方确认的增减金额。该金额将作为项目决算的依据。8.7设计变更签证确认单必须经过甲方的工程主管、工程部负责人、总经理共同会签方为有效,缺少任何一方的签字即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请款和结算的依据。8.8如果工程指令单涉及的项目的计价在合约中已经有相同或类似的约定,则按既定的计价原则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定价。如果合约中没有类似约定的工作内容可供参考,
7、则双方友好协商,或按成本加成的原则结算。8.9设计变更签证的增减金额经甲方核定后在工程款中支付或扣除。如果乙方对甲方的核价结果有异议,则暂以甲方核定的价格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在决算时通过第三方审计最后确定增减金额。8.10乙方提交的技术核定单不可以作为乙方申请增加账的依据,该类文件应被视为乙方的施工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乙方的方案或增加账申请提供补充说明。8.11乙方必须每个月末将本月发生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整理后报甲方备案,结算时所有的关于增减账的谈判仅限于此,乙方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对增加账的索赔。 8.12甲方在每个工程指令单都设置有一个唯一的编号,工程变更/签证造价申报表、设计变更/签证
8、确认单中的工程指令单纪录编号必须与上述编号一致。 8.13乙方的决算报告中必须提交上述工程指令单、工程变更/签证造价申报表签收、设计变更/签证确认单的原件。如果上述文件有缺失,则甲方在决算审计中不予认可。第九条 结算办理1、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个日历天内,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并将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含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资料、有效设计变更审批单、有效经济签证审批单、工程量计算书、竣工结算报告等)作为申请办理结算的附件资料递交甲方。甲方在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初审完毕,三个月内核对完毕。结算所需资料不全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计算。2、甲方将委托审计公司作为独
9、立第三方对乙方提交的决算报告进行审计,甲方将按三方盖章确认的的审计报告的结果与乙方完成决算。2.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和审计公司的决算审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书面答复甲方和审计公司的提问,与甲方和审计公司核对工程量计算书,按甲方和审计公司的要求提交补充资料,解释单价组成或取费的计算方法等。2.2关于变更签证的审计,按合同规定,必须做到一单一价,且乙方的决算报告中必须提交每个变更签证事项的工程指令单、工程变更/签证造价申报表签收、设计变更/签证确认单的原件。上述文件必须齐全且签字完整、真实有效,否则甲方在决算审计中不予认可。审计公司的酬金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甲方支付的基本审计费用,基本审计费=
10、“送审造价”乘以一定比例。第二部分为追加费用,当核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5%的时候,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的计算按附表执行。2.3审计公司提交审计报告后,甲方一次性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直接支付给咨询公司,乙方同意放弃抗辩权。第十条 材料供应 1、甲供材料(1)由甲方根据乙方材料计划提供,并提供合格证、检验报告,如有不合格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但不得无故拒收甲供材料。(2)乙方须在开工后10日内将所有材料计划报甲方。对不按时报(或误报)材料申请计划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3)乙方需对甲供进场材料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进行核查,如由乙方签收后发现有出入应当场纠正
11、,甲方按照乙方收料单与材料供应商进行结算。对于乙方已使用的甲供材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材料质量问题推由甲方。(4)严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进入施工现场的甲供材料运至施工现场以外。一经发现,视同乙方违约处理,乙方除必须立即将上述甲供材料运回外,还应按材料款的100%支付甲方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5)甲供材料进场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索取该批次材料厂家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6)乙方在收到甲供材料时,应在甲方材料设备交货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其它格式一律无效。2、甲定乙购材料:(1)甲定乙购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对于双方约定品牌的,乙方必须按约定品牌采购;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品牌的,乙方采购
12、前必须将需采购的材料生产厂商、品牌、款式、价格报甲方书面甲定乙购材料设备品牌(厂家)、价格会签单签字认可。甲定乙购材料申报时,乙方应提供材料样品二套供甲方确认并封样。(2)所有甲定乙供材料进场后应有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材料使用报审表,并由甲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认可。(3)若乙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使用,并责令乙方停工、返工,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清除出场。如发现乙方再次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乙方未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清除不合格材料、更换合格材料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工程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一定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或监
13、理单位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自购不符合规定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4)甲方有权随时抽检乙方施工中所用的甲定乙购材料及甲供材料情况,一旦发现乙方施工有偷换材料之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制止,乙方应按偷换材料的该批次入场总金额的100%支付甲方违约金。(5)乙方须在次月5号前与甲方核对确定上月甲供材料数量,并将上月进入施工现场的甲定乙购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材料使用报审表等相关资料报甲方。3、乙购材料:(1)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品牌、规格、生产厂家要经过招标单位认可并以所报品牌及封样作为验收标准。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替代品或品质低下的产品(注:如因为订货周期长等原因直接影
14、响到无法正常按照合同约定内完工的材料除外)乙方在购买使用前必须提供其质保书和样板等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对上述资料确认后,乙方方可购买使用。如乙方所提供资料不能得到甲方确认,乙方必须无条件调换,直到满足甲方要求为止,该项目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采购设备、材料进场用于本工程,则该部分工程造价结算时不予计算。(2)本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必须配件齐全,乙方提供给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和配件均须有质保书,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若设计图上规定的技术标准与国家规定不一致,则采用标准高的)。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如果乙方使用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设备材料,则由乙方负责无偿调换。(3)若
15、发生设计变更,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变更情况确定变更材料品牌和价格。第十一条图纸及变更 1、甲方签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乙方发放图纸,乙方施工的所有图纸及到重大修改变更的须从甲方工程部领取,施工图以设计院盖章为准,以甲方审核会审盖骑缝章下发方为有效,设计变更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2、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乙方认为需修改图纸或对工程进行变更的,须以书面材料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回复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回复,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进行工程变更。如经乙方再次联系、催促,甲方仍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认同。3、乙方须于次月1
16、0日前与甲方确认上月甲方下发的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资料、有效设计变更。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有效的设计变更将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管理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记录、自检、互检,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3、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严禁乙方开始下道工序施工,以确保工程合格。4、所有乙方施工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当保管好上述材料并装订成册,随时接受甲方检查。5、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质量、材料等问题时,应及时
17、书面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在由监理单位、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出方案后方可实施处理。6、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应通知监理公司和甲方检查验收,监理公司及甲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现场检验,并拍照留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7、甲方未按约定及时验收而被乙方隐蔽进入下道工序的部位,甲方如有质疑,甲方有权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须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监理单位和甲方提供有
18、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9、材料代用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10、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验制度,现场应设专职质检员和安全员,做好自检记录和施工日志、原始记录。11、甲方有权依据施工图对乙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随机检查或抽查。乙方应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书面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费用、修改费用。 12、工程移交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
19、行检验。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依据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3、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4、非甲方原因,单体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验收。第十三条工程进度及管理1、在合同规定总工期内,乙方应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2、进场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将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报甲方审批。3、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对工程总进度进行总结,当实际进度与已确认的计划不符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同时乙方应及时提交变更的施工计划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批,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20、4、乙方应按经甲方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完工。5、乙方应制定切实的工程进度管理措施,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或进度计划延期,乙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日后维修1、工程竣工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规定整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所有竣工验收资料在装订成册时都需有封面、目录,每一页均应标注页码。装订册封面、目录页须由乙方印章。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以书面材料向监理公司、甲方申请对工程进行初验,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初验全部合格后,乙方以书面材料向监理单位、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后,由甲方组织有关
21、单位进行竣工验收。3、工程移交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依据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已竣工未验收的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强行使用,若甲方确需动用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专项协议。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5、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验收。6、本工程甲方交付业主后,乙方应必须有专业维修小组驻守本项目负责及时解决业主提出的有关维修要求及质量问题,不得拖延;对于不能维
22、修之情形,乙方应负责据实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日常使用及保养说明。8、在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9、保修期内乙方维修内容: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乙方所有施工内容。第十五条施工场地交接1、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点接至施工点,并装表计量。2、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准点(包括定位和高程基准点),轴线由乙方根据甲方
23、提供的资料及点线进行放线,并作为工程技术资料由乙方报监理、甲方确认。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完成场地标高及现状确认手续。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二周内将施工队伍和材料机具全部撤清,并使现场保持场地平整、整洁,设施完好。超过期限未按要求清场的,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场地占用费,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若由于乙方原因使甲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应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若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应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第十六条 工作联系甲方委派人员:现场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为 xx: 甲方委派的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
24、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联系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处理设计图纸问题、负责联系甲方预算员进行测量、负责签证审核、负责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中间验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工程进度拨款、甲供材料的供应、甲定乙购材料的核价等。2、乙方委派人员:现场项目负责人为 ,xx: 3、乙方与甲方的联系部门为项目部,甲方其他部门与乙方的工作联系由甲方项目部负责。4、甲乙双方之间的往来确认均需以书面材料进行。如申请进度款、申请办理经济签证、 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申请进行材料供应、申请进行材料核价、发放会议纪要、发放图纸等。书面材料中应列明事由,如有附件资料的,应还应列出资料明细单。5、甲方收到乙方交来“工程联系单”或
25、乙方收到甲方交来“工程联系单”时,收到人应签署“收到”字样,并签署收到人姓名及收到日期。收到人不得直接签署回复意见,直接回复亦为无效,具体回复意见以另一张“工程联系单”进行,并盖章。6、甲乙双方往来的文件,双方均无权拒绝接收,对接收的文件如有异议,须及时反馈协商。任何一方拒绝接收或接收后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已接受文件的内容。7、乙方在收到甲方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按书面指令执行,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执行指令内容的工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如因甲方发出的书面指令出现返工或质量问题,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应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
26、十七条 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4套,如乙方要求另行加晒的,则乙方应支付相应的成本费用;(2)提供建筑物定位座标控制点;(3)提供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电接口各一处;(4)按工程管理程序和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组织甲乙双方及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施工图纸会审;(6)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及合同履行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8)做好外围及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2、乙方责任(1)管理人员安排:为保证本工程的工期和质量,乙方必须保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将其全部精力放在本工程上,若项目经理因身体或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履
27、行上述保证,则乙方应及时安排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来担任,且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出席一切由甲方或监理公司召开的工程例会或专题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提前请假。乙方确定的本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材料收发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岗位、主要履历、所分担的工作及通讯xx提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材料员委托书”一式叁份,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应注明材料员的职责范围、姓名、身份证号、签字样本,以及紧急情况联系人及联系xx、身份证号,签字样本。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乙方管理人员,乙方必须撤换
28、,并接受甲方给予的经济处罚,甲方对以下情形具有最终认定权利;工作中经常出错的;粗暴对待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不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的;无能力履行其职责或玩忽职守的;不遵守本合同、国家法律法规和验收标准的;有损于质量安全或他人健康的;(2)施工前,乙方应向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提交一式三份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公司、甲方审核。当现场施工组织需变动时,乙方必须告知并将修订资料提交监理公司及甲方。(3)施工准备及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做好五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5个工作日内分送有关单位;乙方应做好现场现有的电缆及其它市政设施的保护工作,并确保其正常使用。甲方不会在项目地提供任何场地
29、,乙方自行安排一切所需的临时工程场地及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和搬迁施工用的临时场地,甲方予以协助。乙方应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使用的机械和设备等均应保持其操作状态良好;所有施工机械的维修必须在正常开工时间以外进行,为保证工程不因任何一部机械的损坏而中断,乙方应提供足够的各种类型的后备机械和设备。工程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源处自行安装合格的水电表后方可使用。(4)劳动、劳务安排乙方应自行安排一切劳务雇用,并自行安排这些人员的交通、居住、膳食及劳务费等事项。乙方不得在施工区域内为其任何人员提供食宿设施及不得批准工人在施工区域内食宿。在本合同期间内,乙方应负责工人的安全和劳动保护,其费
30、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社保、商业保险等费用)。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和惯例申请及办妥一切手续和证件,如:外地人员暂住证等,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且应保证甲方不受由于乙方未合法用工而产生一切处罚及连带责任。乙方必须确保劳务工人的工资得到及时、足额发放。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劳务工人工资造成纠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表明乙方在现场雇用的各类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甲方将代为支付,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工程看护与防护在本工程合同实施期间,乙方应当承担对工程看护的全部责任。如果乙方在保修期间还进行未完工程施工,则乙方应对该未完成工程的看护完全负责,直到其完工并移交甲方
31、为止。本合同期间,如果发生任何质量或安全事故,甲方认为需进行紧急处理或补救,而乙方又无能力承担此类工作时,甲方有权雇用其它人员或单位从事该项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6)安全文明: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并编制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进场一周后编制审核完成,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按照乙方投标时承诺的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施工。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施工作业
32、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制定项目规章制度,包括: A安全保卫制度;B.工地出入管理制度;C.环境卫生制度;D.消防措施;E.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等制度。(进场一周后制定完成,并悬挂、公示)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在工地、宿舍和工棚配备医疗救护设施;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安排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护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事务;采用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在动力设备、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临时交通要道等附近施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报告并提交专项安全保护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
33、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如出现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事故,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甲方,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施工过程直至工程移交甲方前,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如违反当地有关部门交通法规、管制或因遗留建筑物料及垃圾等在街道上而遭到处罚,一切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在任何时候,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员工或工人发生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并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受以上行为的破坏。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扰民法规及甲方对施工时间的限制和规定,如乙方在规定时间以外进行施工,因此发生噪音
34、、空气污染等扰民事故造成索赔、额外费用、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时间可能因其它人作息要求而需要暂停或间歇性停工,乙方须在甲方批准的情况下,才能停工。同时乙方应主动协调周围居民及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好相关关系,以免造成窝工、延误工期的现象发生。乙方必须铺设一切所需的临时排水工程,防止从工程现场排除的污水流溢到邻近土地或工厂区而造成的损失。 一切临时排水系统必须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将污水引入公用排水管道或沙井内,如因施工关系导致这些公用管道系统淤塞或发生污水流溢到邻近地域,一切补偿及清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任何因乙方自身原因(如工地内的安全、卫生设施、噪音控制不完善,工艺不标准等)导致甲
35、方、监理单位声誉及形象遭受损害,对此乙方都必须赔偿,赔偿额一经确定将在乙方的工程款内扣除。 (7)协调工作:作为承包商,乙方应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工作,对所有分包单位,乙方应做好配合工作。(8)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及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不得借故拖延工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做好施工原始记录。(9)竣工资料、验收: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3套按有关部门要求的本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乙方的竣工图纸及全部记录、技术资料和文件,且乙方应确保以上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参加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0)竣工后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
36、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对属于乙方责任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修理。(11)其他责任:乙方应与分包单位提供服务;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项目的管理;乙方在施工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发包工程,做好交叉衔接施工;尊重监理和甲方,信守合同,维护甲方及监理的声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认真审核整套施工图和设计总说明,弄清施工图纸的连续性一致性。由于对图纸的理解错误及未发现图纸中相互矛盾之处而产生的施工错误,造成返工或其他损失(包括客户索赔)须负全部责任。提供或维护适当的梯架和通道,以便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人员能在安全和适当的环境下,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查验;并在工
37、程竣工后拆除及修复一切受影响的工程、构件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以及乙方质保书、承诺书,对属于乙方责任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修理。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按规定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未征得甲方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更换主要人员,否则,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次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甲方若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它用或出现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等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
38、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办理签认收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名单,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须服从并配合,同时由于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一律承担。(3)工期延误3.1因乙方原因,总工期延误在10天之内的,乙方均应按5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2因乙方原因,总工期延误超过10天的,从第11日起算按合同总价的2%天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3因乙方原因,总工期超过15天的,从第16日起算按合同总价的5%/天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4甲方除按上述标准扣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
39、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出工地。甲方将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其相应价款的50%结算支付,乙方须无条件接受。(4)工程质量不合格,每项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5)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可拒付工程款。(6)非甲方原因,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验收,否则每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违约金。且必须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不能按期整改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如在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每项次支付违约金30,000元,其责任由乙方承担。(8)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
40、监理公司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 500元。(9)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0)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每次工程例会缺勤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特殊原因向甲方请假且经甲方同意的除外)。(1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个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0天为合格,且两人不能同时离开工地,否则按500元/日人次的标准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由于乙方管理人员未按合同(或协议)要求到位,造成施工现场管理不力且混乱,乙方应予以改正。由于改正不力,甲方视实际情况另行给予乙方经济处罚,直到解除合同。(12)为保证工程的
41、质量及进度,乙方项目经理应常驻现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夜间施工时,乙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到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若因乙方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满足该项要求而影响工程的质量或进度的,甲方有权按1,000元/人次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3)每月25号前报送本月的完工报表和下月的施工计划,如不按时报送监理单位、甲方,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且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14)日常施工中发现乙方有与国家规范相违背或与施工组织设计严重不符的违规操作,除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纠正违规操作的内容除外,还将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处罚金额以监理公司开具的处罚单为依
42、据。(15)本工程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第三方施工工程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完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6)本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包或分包,乙方必须投入足够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力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乙方的现场管理班子和施工力量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致使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限期整改,直到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必须接受,承担相关费用,并立即改进。如整改不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7)乙方不得因工程变更或零星项目价款未定而拒绝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按1000元/次要求乙方给予支付违约金。本合同一式捌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陆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