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11-14 笔记本第 4 节第 54-76 段解读:异异化化劳劳动动和和私私有有财财产产的的因因果果关关系系:马马克克思思政政治治经经济济学学革革命命的的起起点点揭示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本源关系和相互作用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后果,造就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 革命批判的逻辑起点。在第 52 和 53 段中有个考察角度的变化:把考察的对象从工人方面转换 到非工人方面,并且已经把人的相互异化归结为 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这同时意味着马克思探讨的问题,从异化劳动转向了私有财产。因为工人代表劳动,非工人代表财产;工人是劳动的主体,资本家是财产的主人。于是涉及到异化劳动和私
2、有财产的关系。第 5457 段:异异化化劳劳动动和和私私有有财财产产的的因因果果关关系系。第 54 段:因此,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同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关系的 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解读:这里说的外化劳动和异化劳动是同一概念:外化劳动工人同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关系;如果是内在关系,那就是同一关系,就没有异化;所以外在关系就是异己关系、异化关系,外化劳动就是异化劳动。本段的主题是 提出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产物和结果这一命题。在此,异化劳动是原因/根源,私有财产是产物/结果。这种因果顺序提到哲学上来说就是:劳动/活动是第一性的东西,而财产/产物是第二性的东西。可见这不是一般的因果关系,是 本体与现
3、象、本源与显像的关系。第 55 段:因此,我们通过分析,从外化劳动这一概念,即从外化的人、异化劳动、异化的生命、异化的人这一概念得出私有财产这一概念。解读:这句话的主导成份是说通过前面的分析 从异化劳动概念中得到私有财产的概念。这是马克思回顾总结前面的分析过程,认为前面的分析过程是从外化劳动这一概念中得出私有财产这一概念。正因为这样,所以 上面才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异化劳动的结论和结果。可见马克思的分析过程,即从前提到结论的逻辑顺序,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因果关系正好相一致。体现了 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原则,即逻辑进展中 前提和结论的关系,与现实生活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一致的。注意主语中的四个同位成
4、分 不是简单重复,而是概括地叙述了异化劳动概念中包含的四个环节。第 56 段:诚然,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 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尽管 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 结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性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性迷误的结果一样。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 相互作用的关系。解读:这是马克思对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因果关系做进一步的辩证说明。马克思是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前提批判得出异化劳动这一概念来的。从得出的逻辑顺序来说是先有私有财产再有异化劳动,给人的印象好像私有财产是原因(前提),异化劳动是结果(结
5、论)。马克思予以辩证:但是确切地说,异化劳动是原因,私有财产是结果。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马克思对“私有财产”这一概念的辩证分析:私有财产作为劳动产品不过是工人劳动的对象化;这就等于说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产生的原因,而私有财产只是异化劳动的产物即结果。像这样从人的 活动和活动的产物的关系上来理解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就不是一般的因果关系,而是哲学上的 本原和现象的关系:其中因果问题等于产生问题。在此马克思又引用宗教神学中的对象化和自我异化来作类比。认为 神是人类理性迷误的原因,那是一种是实体主义的观点(斯特劳斯);认为 神是人类理性迷误的结果,则是自我意识的观点(如鲍威尔)。从实体的观点到自我意识的观点
6、,表明人在神面前有了主体性:知道神是人造出来的,而不是相反,认为人是神造出来的。这一类比再次说明马克思是以人作为本原、作为本体的。马克思承认后来这种本原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关系。这就等于了区分本源关系和相互作用关系,区分的原理基于两种不同的原因概念:一种是 一般的因果关系,特点是具有相互性,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相对的,并且可以相互转化,即互为因果,即相互作用。另一种是哲学意义上的大本大源,本原或本体,其原因具有本源性、绝对性,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绝对的,关系不能颠倒。从这点可见马克思是承认有终极原因的,换言之马克思也有自己的 哲学本体论。马克思的终极原因概念是与他的哲学 前提追问、前提批判联系在一起
7、的:因为最终的原因(前提/根据)不可能是现成的某物(有限事物),只能是 纯粹的活动(产生过程)。所以马克思的本体论属于 活动本体论(实践本体论)。马克思就是据此揭露私有财产的秘密:发现私有财产这个客体事物的主体本质原来是人的活动异化劳动。可以说这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 发动的“哥白尼式革命”。即实践唯物主义的意义所在:客观事实既然是主体人的活动的结果/产物,那么主体人也就可以改变它的存在方式和本质 规定。所以马克思说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第 57 段:私有财产只有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它的这个秘密才重新暴露出来,就是说,私有财产一方面是 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
8、化的实现。解读:这是从人类历史运动过程上来说明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关系。所谓“私有财产的秘密”,就是这一“客观事物的主体本质”,即私有财产源于人的异化劳动。这一秘密的暴露,等于人类对自身活动结果即 人类的历史有了自我意识。之所以要到最后和最高阶段才重新暴露出来,也是由于 这种历史的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人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人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但意识到这一点,从必然到自由,从不自觉到自觉,从无意识到意识到,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因为这一“自我认识、自我意识”的成长、发展过程,本身是受人的历史条件即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的。马克思用实践本体论和历史唯物论把上述秘密暴露出来以后,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全
9、面关系就是这种情况:私有财产 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这等于说,私有财产 既是异化劳动的结果,又是异化劳动得以实现的原因。这就是上一段末尾说的“相互作用关系”。这也可以说是上述两种原因概念 终极原因和相互原因综合的结果:马克思在 终极意义上把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关系理解成本体与现象/本原与派生的关系,又在 现象层面上把两者理解为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关系。这等于把本原问题、起源问题同历史的运动联系 在一起考虑。前一方面,深入到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和最终根源,这是 辩证法的功劳。后一方面,看到私有财产又是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这就是 历史唯物论的见识了。黑格尔只做到了前
10、一方面没做到后一方面。第 5865 段:异异化化劳劳动动是是私私有有财财产产的的原原因因的的新新观观点点带带来来的的政政治治经经济济学学变变革革。第 58 段解读:指出上述新观点具有巨大的理论解释力。从标号上看,立即得到阐明的矛盾主要是两个:其一是关于 工资和私有财产的存废 关系(第 60-63 段);其二是关于社会解放和工人解放的关系(第 64 段)。两者都是由上述结论(异化劳动对私有财产的本源关系)进一步得出的 有关社会革命的新结论。第 59 段解读:批判国民经济学和蒲鲁东有关劳动和财产的观点。第 60-63 段解读:讨论工人的工资问题。核心观点“工资和私有财产是同一的”。第 61 段解读
11、:讲到对提高工资的看法。核心观点是不能克服异化,反而是承认异化。第 62 段解读:对“蒲鲁东所要求的工资平等”的看法。第 63 段解读:指出从根本上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即消灭私有财产。第 64 段解读:从上述异化劳动对私有财产的关系中得出的第二个政治结论,社会的解放必须通过工人的解放。第 65 段解读:从上述结论得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革命的纲领:用劳动和资本的主客关系来解释一切经济范畴。等于马克思的实体和自我意识;马克思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法:通过对象化和自我异化以及异化的扬弃,展现为主体和客体的对立同一关系。第 66-70 段:提出两个进一步的理论问题:私私有有财财产产对对真真正正人人的的
12、财财产产的的关关系系;私私有有财财产产的的起起源源对对人人类类发发展展进进程程的的关关系系。第 66 段:提出有两个需要先行解决的任务。第 67 段:(1)从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和社会的财产的关系来规定说明作为异化劳动的结果的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解读:需要先行解决的第一个任务,即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财产的关系。提出一个与“私有财产”相对立的“真正人的财产”的概念,等于说私有财产不是真正人的财产;然后在这两个对立的财产概念的关系中来规定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就在于它不是真正人的和社会的财产。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把它重新变为真正人的财产。后面“共产主义”手稿就是要说明怎样从私有财产变到真
13、正人的财产。第 68 段:(2)我们已经承认劳动的异化、劳动的外化这个事实,并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分析。现在要问,人怎么使他的劳动外化、异化?这种异化又怎么以人类发展的本质为根据?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 问题,就已经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因为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认为他们谈的是人之外的东西。而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谈到人本身。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问题的解决。解读:提出需要先行解决的第二个任务:“人怎么使他的劳动外化、异化?这种异化又怎么以人类发展的本质为根据?”问题的提法带有形而上学性质,具有历史之谜的特点。解读:把上述问题所谓历史之谜变成:
14、私有财产的起源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就是把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看作内在的矛盾统一体,并且把这一矛盾的运动与人类发展的历史联系起来看。这一点十分英明和关键,是马克思全新的原创思想:等于辩证的历史观,或历史的辩证法。把黑格尔的绝对理念运动的辩证法变成人类历史运动的辩证法。所针对的是主客二分(形而上学)和客体主义(旧唯物主义)。解读:马克思意识到这种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在思想方法引起的革命变革:“因为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认为他们谈的是人之外的东西。而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谈到人本身。”这就是通常人们看问题的方法:把 私有财产和劳动看成两个彼此外在的东西,一个是属于人的东西(劳动),一个是人之外的
15、东西(财产)。这就等于 把人与物割裂开来,把主体和客体对立起来 了。马克思关于这一问题的“新的提法”,新就新在它通过自我对象化理论把人的劳动和私有财产看作主体和客体的内在矛盾关系。这样来看财产和劳动,就不过是人的两种不同的存在或表现方式:劳动是人的主体存在方式,财产是人的客体存在方式。这样看私有财产就不是人之外的东西,而是人之内的东西,从而与人的发展和人的本质相关联。说这种新的提问方式/思想方法“已经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是因为“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问题的解决”。马克思后来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学批判和 资本论研究,就是具体解决这一任务的。第 69 段:补入(1)私有财产的普遍本
16、质以及私有财产同真正人的财产的关系。解读:这是对第 67 段提出的第一个任务进行补充说明。两处表达中都有“私有财产”和“真正人的财产”的对立,其中“真正人的财产”又等于“社会财产”。但这里说的“社会财产”并不等于我们现在的“国有资产”或一般的“公有财产”。“私有财产”和“真正人的财产”的根本区分在于:私有财产的特点是主客分离和对立(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者与所有者相 对立)。“真正人的财产”则相反:主客同一,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统一,劳动者与所有者同一。马克思认为从私有财产到真正人的财产是历史运动的结果。所以他 主张从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财产的关系(即对立面的矛盾运动)中来看待私有财产的普遍本
17、质。这样看的结果就是: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并不 是孤立的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是有一个产生、发展、变化(被扬弃)的过程,此过程实际上就是从私有财产到真正人的财产的历史运动。从这一思路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和历史辩证法呼之欲出。第 70 段:在这里外化劳动分解为两个组成部分,它们互相制约,或者说,它们只是同一种关系的不同表现,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而外化表现为占有,异化表现为真正得到公民权。解读:简要陈述私有财产状况下主客分离和对立的几种情况。外化劳动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分解为劳动和资本两个部分。两者互相制约,只是 同一种关系的不同表现。这是讲两者的对立面统一的情况,共有三种表现,三个很不好理
18、解的命题。(1)首先“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这是讲工人在生产活动中对劳动对象(自然物)和产生活动本身的占有,因为毕竟是他们自己在那里劳动着,与物发生关系。但是这种占有同时表现为异化和外化,这是前面一、二两重规定所讲的。后面第72 段中也讲到“工人通过劳动而占有自然界”,而这种“占有表现为异化”(异化劳动的第一、二两重规定)。劳动者对产品的部分占有(即工资)也是如此(异化劳动的第三重规定)。非工人(资本家)对劳动产品的占有(私有制)更加表现为异化(异化劳动的第四个规定)。占有表现为异化至少表现在以上三个方面。(2)既然“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那么反过来说,“外化表现为占有”。因为在这种占有方
19、式中,人与物本来就是外在关系。也只有外在的东西才需要占有,如果本来就是内在的,既不可能失去,也不需要占有。对外在的、不是自己的生命和本质的东西的占有,这是资本主义占有方式的重要特点。(3)最后,“异化表现为真正得到公民权”:在资本主义占有制度下,人正是通过财产(所有权合法占有)关系而拥有公民权的,因为国家就是保护每个人的私有财产的,作为国家的成员即公民,就是财产拥有者,所有者,私有者。所谓财产关系是通过法律规定的人对物的占有关系。这种占有基于人与物的分离和对立,所以它等于人的自我异化,即人的非人化(人者非人)。但正是通过这种异化的形式(法律上的 财产占有关系),人才得以成为公民社会中的一员(即
20、 拥有公民权),成为法律上抽象的人(即法人)。马克思关于“占有表现为异化”的观点揭示了资本主义占有方式的规律,无论是工人对工资的占有,还是非工人对资本的占有,都是这样。这意味着 不仅失去是异化,占有也是异化。那么“真正人的财产”该是怎样的一种关系?第 31 段:“人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即不是作为私有财产来占有。可见马克思是通过分析批判私有财产的占有性质,而提出了真正的人的财产的占有方式问题。第 7176 段:第 71 段:我们已经考察了一个方面,考察了外化劳动对工人本身的关系,也就是说,考察了外化劳动对自身的关系。我们发现,这一关系的产物或必然结果是非工人对工人和劳动的财产关系。私有财产作
21、为外化劳动的物质的、概括的表现,包含着这两种关系:工人对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非工人的关系,以及非工人对工人和工人的劳动产品的关系。第 72 段:我们已经看到,对于通过劳动而占有自然界的工人说来,占有就表现为异化,自主活动表现为替他人活动和表现为他人的活动,生命过程表现为生命的牺牲,对象的生产表现为对象的丧失,转归异己力量、异己的人所有。现在我们就来考察一下这个同劳动和工人生疏的人对工人、劳动和劳动对象的关系。第 73 段:首先必须指出,凡是在工人那里表现为外化、异化的活动的,在非工人那里都表现为外化、异化的状态。第 74 段:其次,工人在生产中的现实的、实践的态度,以及他对产品的态度(作为一种内心状态),在同他相对立的非工人那里表现为理论的态度。第 75 段:第三,凡是工人做的对自身不利的事,非工人都对工人做了,但是,非工人做的对工人不利的事,他对自身却不做。第 76 段:我们进一步考察这三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