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方):_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联系地址:_电话:_邮编:_乙方(设计方):_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联系地址:_电话:_邮编: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设工程的设计情况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承担建设工程的设计任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工程设计。第二条 合同内容1. 建设工程设计范围:_2. 设计阶段划分及相应任务:_第三条 合同费用和支付方式1. 甲方按照设计服务阶段的完成情况及时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2. 设计费
2、用总额为:_;3. 设计费用的具体支付时间、方式和账户等要详细约定于附件设计费用付款计划中。第四条 设计成果1. 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技术报告、设计计算书等;2. 设计成果应符合甲方委托要求,具备必要的技术、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规性;3. 设计成果一经乙方交付给甲方,即转为甲方的财产;4.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用途。第五条 保密义务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对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保密,严禁泄露给第三方;2.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仍应对获取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3. 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要求而需披露保密信息的,披露方需尽快告知被披露方。第六条 服务
3、质量和期限1. 乙方承诺提供的设计服务应符合行业标准和约定,并达到相应质量要求;2. 设计服务期限为_,具体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七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减轻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 合同解除1. 若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 对方违反本协议的重要条款且不改正; b) 对方因故不能按期履约且不能提供合理解决方案;2. 解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对方指定的通讯地址。第十条 其他事项除本合同约定外,双方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_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_(附件:设计费用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