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红十字会档案归档制度及保存期限表
(一)文书档案
本会在党务、群团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文书材料范围,其中包括:
1、上级机关、主管业务部门、上级领导发出的指示、规章制度、总结、会议资料;
2、本单位理事、机关内部的会议记录、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
3、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种专题成果、方案、总结、报告;
4、本单位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同级行政之间的往来文函,下级单位的请示、报告与本单位的批复、批示;
5、本单位干部任免、调动、录用、转正、调资、定级、离退休等文件材料;
6、本单位、下级单位制作的年度总结报告、统计表;
7、其他应归档材料。
附: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类目
归 档 范 围
保管
期限
备注
对 外 业 务 工 作
一、
会议
文件
1.县红十字会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
永久
※
2.县红十字会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永久
30年
3.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3.1县红十字会主办的
3.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2县红十字会协办的
3.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纪要的正本或复制件
3.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正本或复制件
永久
30年
30年
10年
4.县红十字会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4.1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布展方案
4.2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
4.3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
永久
30年
10年
5.县红十字会举办的重要庆典、仪式、纪念活动,具有影响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以及民族、宗教活动等过程中形成的活动方案、邀请函、参加人员名单、嘉宾签名册、领导、嘉宾讲话、贺信(电)、新闻通稿等材料
永久
6.县红十字会领导出席其他重要会议的讲话稿
6.1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等召开的会议
6.2上级业务领导、指导机关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
永久
30年
7.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指导机关召开的与县红十字会职能有关的会议材料
10年
二、
政策
法规
制度
1.县红十字会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2.县红十字会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3.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3.1县红十字会主办的
3.1.1涉及政策法规性、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3.1.2基础性、技术性、操作性内容的
3.2县红十字会协办的
3.2.1涉及政策法规性、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3.2.2基础性、技术性、操作性内容的
永久
30年
30年
10年
4.县红十字会转发上级机关法规和重要业务文件
4.1县红十字会有具体贯彻意见、要求的
4.2县红十字会无贯彻意见的
永久
30年
5.县红十字会形成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三、
往来
文件
1.县红十字会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1.1法规、政策、重大业务问题
1.2基础性业务问题或技术性问题
永久
30年
2.县红十字会领导向党委政府等汇报工作的文稿
30年
3.上级机关领导对县红十字会工作的指示、批示、谈话记录
永久
4.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县红十字会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4.1法规政策、重大业务问题
4.2基础性业务问题或技术性问题
4.3一般性问题或机关之间征求意见的来往函件
永久30年
10年
5.其他机关与县红十字会业务往来过程中形成的有特殊意义的文件材料
10年
6.上级领导机关、业务指导机关印发的关于县红十字会主要业务的意见、规定、标准等
30年
7.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7.1重大业务问题的专题报告
7.2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30年
10年
四、
计划、总结、统计、
1.县红十字会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
永久
※
2.县红十字会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3.县红十字会各种专项工作的计划、总结、方案等
30年
4.县红十字会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
永久
5.县红十字会一般活动的总结
10年
6.机关内部各科室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情况汇报
10年
五、
审批、审查、核准、备案、
1.县红十字会制定的行政审批、审查、核准、备案工作制度,有重要社会影响或特殊价值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承诺事项等材料
永久
2.县红十字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各类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登记、批文及依据性材料
永久
3.县红十字会在对不动产、自然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申请、审核、确认批文(含存根)及审核汇总表等
永久
六、
承办
督办
1.上级机关批转县红十字会直接承办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2.县红十字会在协调办理党委、政府督办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形成的文件材料
2.1有上级机关领导人批示的重要督办结论
2.2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督办情况
2.2.1县红十字会主办的
2.2.2县红十字会协办的
2.3一般性事项、无明确处理结果的
永久
永久
30年
10年
七、
政务
公开
1.县红十字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监督材料
永久
2.县红十字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成的通稿、记录等材料
10年
3.县红十字会制定的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制度、标准或接受评议考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30年
4.县红十字会编制的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等
永久
八、
信息、简报、
1.县红十字会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
永久
2.县红十字会编印的反映本部门、本系统各方面工作情况和问题的综合简报、情况反映等
30年
九、
检查
视察
调研
1.省级以上领导以及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检查、视察、调研县红十字会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时形成的通知、方案、讲话、记录等
永久
2.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一般性检查视察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3.县红十字会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4.县红十字会开展的重要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通知、下级机关的汇报、统计数据、调研报告等材料
永久
5.县红十字会组织的对一般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的材料
10年
十、
应急
处理
1.县红十字会制定的应急预案
30年
2.县红十字会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1事件对社会公众产生较大影响的
2.2事件的影响较小
永久
30年
十一、外事
活动
1.县红十字会领导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会谈记录、纪要等
永久
2.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
30年
十二、信访
工作
1.县红十字会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1.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1.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永久
30年
2.县红十字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记录摘要
30年
3.指定下级机关上报的、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结案材料
30年
对 内 管 理 工 作
一、
机构
编制
干部
人事
工作
1.县红十字会内部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
2.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县红十字会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
3.成立临时机构的文件
3.1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或同意、由县红十字会牵头成立跨部门临时机构的通知
3.2县红十字会内部开展专项工作、设立临时工作机构的通知
3.3县红十字会参加由其他机关牵头成立的临时机构、临时组织的通知
永久
10年
10年
4.县红十字会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5.县红十字会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
6.县红十字会关于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
7.县红十字会关于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
8.县红十字会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
9.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名册
永久
※
10.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年度报表
永久
※
11.同级人事、编制部门制发的关于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意见等
10年
二、
奖惩
材料
1.县红十字会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的文件材料
1.1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1.2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或县红十字会内部表彰的
永久
30年
2.上级机关或县红十字会对县红十字会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2.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2.2受到警告处分的
永久
30年
三、
党务
工作
1.县红十字会党组织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2.县红十字会在参加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开展的重要专项活动中形成的县红十字会工作方案、报告、总结等
永久
3.县红十字会党组织建设工作、入党发展对象的选拔、培训、考察、吸纳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4.县红十字会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
5.县红十字会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
6.县红十字会党务工作简报、情况反映
10年
7.县红十字会党员年报表
永久
※
8.县红十字会组织和承办对党员的管理、培训、考察,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9.县红十字会中心组活动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汇报材料
10年
※
10.县红十字会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方案
30年
11.县红十字会制定的党建责任制
30年
四、
纪检
监察
工作
1.县红十字会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2.县红十字会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永久
3.县红十字会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3.1处理结果为警告(不含)以上的
3.2处理结果为警告的
3.3无处理结果的
永久
30年
10年
4.对县红十字会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工作,预防渎职、失职事件发生所形成的规章制度等文件材料
30年
5.县红十字会行政效能测评、行风评议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10年
五、
审计
工作
1.县红十字会在效益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
30年
2.审计机关和县红十字会在专项审计(包括违纪事项)、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情况汇报等材料
永久
六、
妇女
计生
工作
1.县红十字会妇女组织在保障、维护女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形成的材料
10年
2.县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报表、基本信息登记表等
30年
※
七、
安全
保卫
1.县红十字会制定的安全工作规划、计划、总结
永久
2.县红十字会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10年
3.县红十字会内部应急预案
30年
八、
文秘
工作
1.县红十字会制订的完善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30年
2.县红十字会公文处理、机要、档案等工作形成的记录本
10年
3.县红十字会综合办文部门关于秘书、保密、档案等工作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4.县红十字会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规划、方案等文件材料
30年
九、
财务
管理
1.县红十字会财务预算
30年
※
2.县红十字会财务工作制度、规定
30年
3.县红十字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永久
4.县红十字会财务工作年度总结、财务分析报告
永久
5.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追加县红十字会年度经费的通知
10年
※
6.上级颁发的关于财务、统计、基建、房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等政策、法规性文件
10年
十、
固定
资产
管理
1.县红十字会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2.县红十字会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2.1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的
2.2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
永久
10年
3.县红十字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3.1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有特殊意义的
3.2一般性活动、数额较小的
永久
10年
4.县红十字会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十一、
接待
工作
1.县红十字会接待工作计划、方案
1.1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县红十字会工作进行检查、视察的
1.2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对县红十字会工作进行检查视察的接待计划、方案
1.3兄弟单位对口接待的
永久
30年
10年
(二)会计档案
本会在会计工作中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包括: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会计帐簿:总账、各类明细账;
3、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含财政拨款报表,捐款报表等。
4、其他: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
附: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类 目
保管期限
1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5年
2
会计帐簿
总帐、各类明细帐
25年
3
会计报表
财政拨款报表、捐款报表
永久
4
其他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
永久
(三)声像档案
本会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声像图片材料均属声像档案归档范围,主要有:①本会召开的各种会议;②本会组织举办的应急培训;③省、县领导,其他县单位到本会考察调研。
(四)实物档案
本会在各项工作中获得的奖牌、奖杯、奖旗、奖状、锦旗等荣誉材料,在对外交往活动中接受赠予的各种纪念品、书画等材料等。
附
实物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类 目
保管期限
1
本会获得的荣誉证书、奖状、奖旗、奖牌、锦旗
(1) 省级以上
(2) 县级以下
永久
长期
2
上级领导、名人题写的字画
(1) 重要的
(2) 一般的
永久
长期
3
本会在友好往来活动中接收的赠品、纪念品
长期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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