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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友爱——校园之美-演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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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文明、友爱校园之美 演讲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友爱校园之美。风可以不懂雪的漂泊,雨可以不懂霜的寂寞,但我们怎能不懂社会对文明的追求,校园对友爱的追求?文明如丝丝春雨,可以催开真情的花苞;友爱如颗颗珍珠,可以折射社会的光彩。文明与友爱就是现如今世人所推崇的公德的核心,公德就是举止文明以礼相待,公德就是乐善好施助人为乐,公德就是爱护公物爱护国家,公德就是知纪懂法遵纪守法,公德就是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活环境。路径窄处留一步,与人行;滋味浓的减三分,让人尝。这便是文明之所在。不乱扔随手拾,捡到他人物品主动归还,这也是文明之所在。宿舍亲如一家,班

2、级团结互助,级部共同进步,这便是友爱之所在。热情礼让,真挚问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爱人如爱己,这也是友爱之所在。你的行动可以让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美好,你的改变可以让我们的校园充满文明友爱之光。正是有了水滴的汇聚,才有大海的澎湃;正是有了树木的汇聚,才有森林的风采;正是有了日月星辰的汇聚,才有天空的胸怀。正是有我们公德的汇聚,才会有社会的和谐。公德是歌,高亢而激昂,但需要我们的演唱;公德是花,美丽而芬芳,但需要我们的养护;公德是海,辽阔而奔放,但需要我们的徜徉。行动起来吧,同学们!用我们的智慧与勇气,扬起文明的风帆;用我们的激情与青春,越过汹涌的大浪;用我们的朝气与活力,搏击猛烈的风雨。只有我

3、们懂得友爱,我们的校园才会充满春的温暖;只有我们拥有更高的素质,偶们的校园才会充满春的诗意。在校庆六十周年来临之际,让我们的改变将会是送给活力四射的校园最好的礼物。行动起来吧,同学们!校园的美丽需要有我们公德的陪伴,文明的前进需要有我们长久的坚持。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文明、友爱校园之美 演讲 本报滨海讯 万女士与丈夫何先生协议离婚后,方才得知何先生在离婚前便曾购置房产与他人同居。认为何先生存在主要过错,万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何先生赔偿其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10万元 本报滨海讯 万女士与丈夫何先生协议离婚后,方才得知何先生在离婚前便曾购置房产与他人同居。认为何先生存在主要过错,万女

4、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何先生赔偿其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10万元。近日,塘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一审判决,驳回万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万女士与被告何先生于2002年2月结婚,并生育一子。后双方于2018年4月协议离婚,并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不久,万女士听说何先生在与自己离婚前经常和一女子住在一起,并为该女子购置房产,便将何先生约出来求证。对此,何先生表示承认。认为何先生离婚前便与他人同居存在主要过错,今年2月,万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先生赔偿其各项损失10万元。 被告何先生辩称,承认自己离婚前曾购买房产与他人同居,但双方离婚并

5、不是因此而造成的,而是由于与万女士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等,因此不同意万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是该条也明确规定了既要有此类过错存在,同时还必须是因此类过错而导致离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无过错方而作了不同于诉讼离婚的规定,放宽了对无过错方的要求,允许其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诉讼。但这是有条件的,要求当事人在离婚时必须知道自己

6、是无过错方,必须知道对方的过错情形。如果在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原来曾存在过错情形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不能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本案而言,原告万女士在协议离婚时并不掌握何先生在离婚前和其他女性同居的事实,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述诉讼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国务院转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规定,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是那些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但不需要给予刑罚处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又失之过轻的违法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国务院转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规定,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是那些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但不需要给予刑罚处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又失之过轻的违法犯罪分子。劳动教养并不是刑事处罚,故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离婚问题,应与处理一般公民的离婚问题相同。不同的是,劳教人员应先向所在的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所处执行”,再履行离婚登记手续。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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