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旅游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订立,有效期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甲方(合作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确认其行为意思真实。乙方(合作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确认其行为意思真实。鉴于:1. 甲方经营经验丰富、资源丰富,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实力和条件;2. 乙方对乡村旅游有丰富的资源和特色产品,并希望与甲方合作共同开拓市场;3.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为此,双方本着友好互助、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2、合作内容与目的1. 甲方与乙方共同开展乡村旅游业务,通过深入了解、整合资源,共同打造乡村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等,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旅游业繁荣。2. 甲方提供资金支持、市场推广、营销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和支持。3. 乙方提供乡村旅游资源、特色产品等方面的资源和支持。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资金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融资等形式; (2) 推广乡村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等; (3) 协助乙方进行宣传、营销活动; (4) 共同制定运营计划,监督合作项目的实施; (5) 共同分享合作项目的利益,并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乡村旅
3、游资源、特色产品等; (2) 配合甲方进行宣传、营销活动; (3) 协助甲方实施合作项目; (4) 按约定规定的标准提供服务; (5) 保护甲方利益,维护乡村旅游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合作工作。第三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有关法律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泄露、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在履行合作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合作内容、对象、方式等重大变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解除应以双方一致意愿为基础,并提前进行书面通知。第五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备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临时修订、补充协议等附件均具有合同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合作方)签章:日期:乙方(合作方)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