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租赁协议书鉴于双方均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约定: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1.1 本协议中的出租方指出租房屋或土地的合法所有人或经其合法授权可以签署合同的法人。1.2 本协议中的承包方指承租房屋或土地的合法使用人。1.3 本协议中的租赁物指房屋或土地。1.4 其他涉及事项的定义与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条 租赁物描述2.1 出租方将租赁物以租赁的方式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租赁物的具体描述如下:(此处填写租赁物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地址及面积、土地地点及面积等相关信息)2.2 承包方确认已经详细了解并接受租赁物的实际状况。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3.1
2、 租赁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持续 _(填写具体日期或时间段)。3.2 承包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合同双方约定的租金为 _(填写具体金额)。3.3 租金支付方式及周期双方自行约定,约定如下:_(填写具体支付方式及周期)。第四条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4.1 承包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并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4.2 承包方应爱护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租赁物的结构、设备和装修,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转借给他人。4.3 承包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因自身使用租赁物所引起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5.1 出租方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包方,并保证租赁物的合法权益。5.2 出
3、租方应在承包方正常使用租赁物期间,保持租赁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5.3 出租方应承担由于租赁物本身原因所引起的故障、维修等费用。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 因不可抗力或合理理由,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解除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9.2 一方宣布协议解除的,应提前_(填写天数或月数)书面通知对方。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释10.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10.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享有。(以下为签署页,请双方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出租方:_ 承包方:_日期:_ 日期:_以上为承包租赁协议书的正文内容,请各方仔细阅读并理解,确保自愿、真实、合法地签署、履行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