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曲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名称)乙方:(受托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一首乐曲的需求,乙方作为专业的作曲家,具备相应的音乐创作能力和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协议:一、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音乐风格和曲调,进行一首乐曲的创作。具体包括(详细描述委托要求)。二、著作权及使用权1. 乙方创作的乐曲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2. 乙方将乐曲的独立演奏权、录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使用权授予甲方。3. 甲方在使用乐曲时需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所有可能产生的版权纠纷。三、委托费用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金额支付委托费用给乙方。2
2、. 乙方接受委托费用后,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期完成乐曲创作任务,并将创作完成的乐曲交付给甲方。四、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方案、交易方式等信息均应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五、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或未履行协议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 协议解除后,乙方应退还已经收取的未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六、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七、协议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2.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需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生效。甲方(委托方)签章: 日期:乙方(受托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