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清运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承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垃圾清运服务,双方共同致力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和谐。第二条 服务内容1.乙方负责按时按量清运甲方指定的垃圾;2.乙方将确保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不偷倒或私自转运垃圾;3.乙方将垃圾清运至指定处理地点,确保符合环保要求;4.乙方负责清运过程中的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第三条 服务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的服务终止时间止。第四条 垃圾分类要求1.甲方应将垃圾进行分类,依照乙方提供的分类要求进
2、行投放;2.乙方负责指导甲方进行垃圾分类,提供必要的分类指导和培训。第五条 服务费用1.甲方应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清运费用,并按时支付给乙方;2.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协商并约定)。第六条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2.违约方应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积极履行相应义务。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协议的修改、补充事项应由双方书面协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构成双方的法律约束。甲方:(签名)日期:(年 月 日)乙方:(签名)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