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监督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示意愿,以下为质量监督协议书的约定内容: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旨在保障商品、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1.2 协议适用于以下情形: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行业监管机构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质量监督的需要等。第二条 质量要求2.1 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确保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2.2 服务提供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第三条 监督程序3.1 行业监管机构有权对供应商的商品进行监督抽检和检验,以
2、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要求。3.2 行业监管机构有权对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3.3 行业监管机构应公正、公平地开展监督工作,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抽检、抽样调查等。第四条 法律责任4.1 若供应商的商品未能满足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承担退货、赔偿等责任。4.2 若服务提供方的服务未能满足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服务提供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承担返工、退款、赔偿等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5.2 若协商不成,各方可以选择向有关行政机构或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解决争议或完成监督工作。6.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附则本协议的变更、解释以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供应商):姓名:签字(盖章):日期:乙方(行业监管机构):姓名: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