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办理代理协议书甲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担任乙方签证办理的代理,并且乙方同意委托甲方进行签证事务代理。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办理与签证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证申请、文件准备、材料递交、费用支付等。第二条:代理费用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价格进行支付代理费用。2. 代理费用包括签证申请费、服务费等,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乙
2、方签证办理完毕后自动终止,除非另有约定。第四条:甲方义务1.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乙方的签证相关材料,并确保其安全和完整。2.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代理办理与签证相关的各项事务,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第五条:乙方义务1. 乙方应当如实提供办理签证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2.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代理费用,以确保甲方顺利进行代理事务。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