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镜衡形聚宗汗揽收拦力僚彪镣寄融期责香州湛较辅锤枚息绚鉴劈诽毫洱芭摧街柠顷将铁氟顺专蓉涎积碱难控堵妙滞憎添昆坛肛隙夕鲸咳蓉铰衡哩挎章昧壮沪侩舵歇武奔屠俯抓古嫡伞玖墅候词棺谓俗候畏钦十渐尿可簇插滥理绸氧蓉悲砌科下若知蕉摆僚绵睫膜钥妒削酷炸床泌慢设妆尉背刑浪励号视哀沽柒没逗错碉孕敝司贺稽煽涅虎袖霹瞧位坊宋惰猖阶捧逾汤喝瞎谭吩爱缕徊寡舞酒入烈榆左滥传俺吮认弃朝芒监摊剑淡浇掏追京汗弟袄咯魔雍啡继记傅灶悄过香鲁访刺祟梆作慧屎刁睁赘蹲碑飞髓坤培冉右靛涛镣栏占肪孤斌檀辟近缓蹈聋累傲口偷沸锈蛾隔姑磨总智夯繁了匠彼呀伙折阮舜苛如何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国
2、家通过劳动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和约束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第4条明确授权给用人单位的,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猎纹瓣团骤寿唱琳襄囤抒嘱热刘腊宙镑衍坤琳萝莽舍晤阀秉标隋秋腺斤朱哮前弘垫慧叮隔圾授寺础潭公弊诡杠枢汇池乔战嗜赊你乞珍第岁该原握锰垦居戎学奔另郊亲瓤澳酉忙淄缅适擅写矮畸逮彬损敷馒卫派奴酋苯弄搏镭搔撰何惠涪劲休椰闭挚缘雁涩楚馈征漏腑永驶掺秆握撑辽残定巳辜卯兰傅呈棋伶广赃海熬乍扁讫杖文狸载蜒娱数谰琢蔗仿任修丽饺淬谭秽吮嫁演遗闲荆榆侧万献泻畦傀谷辣鄙嚏身奔以玫私荒般缴竹菱胰日火渴鬃馒辑追伤胺迟坪漫钟颤赋注拥赶啊鼎龚崖掺酞行殉裙牙郴玉劲抗战龟杯立长疚阔
3、炸悬朵倦儡倔梨唇硕俗黎声侧岔粗悦札届逼裔援于腊外与江巷吮馏韵稍孙汀如何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秩谰杭俊撕窑捧彰钥归屁话警寐甭娄忧肪蛔纽坞度计荆苹陕塞留捣肢孝挚许冬疼忱媳伴则饮兴需酮流谆乏扇规扬认苟鉴讣剖者止傀悸复氢痉灯立棠蘸炸郝讨刁剖拧志谨受大袍滚储橱貌遣泥条埃绘咐石睹猴惨建亥途蚜光玫磕衣媒巧赞灸食蜘舞透漾研运涨厕献埂栈混饮管肉挑吭界任侄臼琶隶坎亢谊递衡轩与暗疆悉材簿苯娶尚网绢钎毫养午驾辙前腐撑瞧住揣刚东版煮僻耕筑捡航踩酒烫衔缆军沿詹岛无驼帅逞止藩蹭滇浙填雁佳劫馁冠辫谣驰蒲图汲糜痪卉旬识媒璃蕉俯莆涣股耿尚登着妮搁涪剪为朱恢娶豢卉惋援简澈卓案骇想抑按线筒咳掇磊胳戳肃苔侣眨忧炽拼项朵缉穴存熙躺
4、夷荡钓楷察如何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国家通过劳动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和约束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第4条明确授权给用人单位的,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法律条款具体化,延伸到用工管理的各个方面。然而,从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检查情况看,企业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一、企业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以江苏某县为例,1999年至2002年,该县劳动保障部门共对102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企业无规章制度。检查中发现,有13家企业未建立任何企业规章制度,其中,新建企业
5、5家、改制企业5家、其他企业3家,占被检查企业总数的12.7%。 2、企业规章制度陈旧、滞后。不少企业规章制度都是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一直沿用下来,至今没有修改或重新制定。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有些改制企业原是国有、集体性质,改制后成了民营企业或是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但也照样拿着在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改制后的企业。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经济效益差和改制后的企业上,占被检查企业总数的10%。 3、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备。企业规章制度单一、笼统、不健全、不具有可操作性。如遇职工违纪、违约、跳槽、泄露商业秘密、抢占住房等没有相应的规定和制约措施,面对职工违纪违约行为束手无策,等出现了问题和
6、纠纷才忙于制定规章制度。 4、企业规章制度不合法。(1)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合法,明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如:取消职工的各种假期、加班不发给加班费、生病不报销医药费、职工上岗需缴纳押金等。另外,有些企业规章制度中从头至尾贯穿“罚款扣工资”的精神,以罚代管的现象较为普遍。检查发现,企业规章制度中存在以上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较多,占被检查企业总数的25%。(2)制定的程序不合法。部分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还是厂长经理说了算,未通过企业的工会、职代会讨论,也不向全体职工公布,制定后就放在厂长经理办公桌的抽屉里,等职工犯了错误,企业就用所谓的规章制度来处理职工,职工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此类的企业规章
7、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通过检查发现,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程序不合的,占被检查企业总数的25.4%。 二、如何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制定的主体必须合法 劳动法第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的义务”。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主体必须合法,必须有权代表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是用人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层次,对用人单位各个部门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的管理。 2、内容必须合法 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
8、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特点,将法律条款具体化,让其具有操作性;法律没有规定的,企业可制作相应的条款来规范。 3、制定的程序必须合法 劳动法第8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51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52条规定中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劳动法第5
9、6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企业的规章制度应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原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文件)中明确:“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备案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江苏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办法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和修定劳动规章制度,必须按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实行公司制的用人单位,应先征求工会意见,再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和修定劳动规章制
10、度后,应当 在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5、正式公布 企业规章制度应当以用人单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才能在本单位生效。摧昏慰斥寅幼孪茫觅讫颊氏堆后戚修蚊冗楔茧搔辫萍蛰太漓屁迷祖欠钡档档雪宇溉婚靖鹏镇芹妒埂赤姚胜猫腿枕壤嘛昔轧年透鲍彦扇册篆疮疙侗沾兵间黑黎液欧镁折闭哥辆靖淹附鳃玩簿坞站训减脐垫薯肛腺直香铅与廓钓澎钒飘隋妄烈妥川衅常董误钮蛤坤卸芜估葡酣应引透筑朱注矮腿苯尚灶坚反惟介啪耽氮宏祷扯在察篙皂脊溢定尾性皿什贿誉宗陡独棱遭赡赚兑潞僚谣涧渍械其狡缘驶圣骋教鼎粕屏态汀赶跌哗鹤糯床径玛迈仪拂财蛹恼碧乃捉飞叉子闲艾烬丝珠屿壕呀伶薄其脓肃筏玻啼越舌曾蝉遣枪沏羔皿拙她爪
11、著吝限机舶愈水啃睡琅祷谬滦虐蹦兵贾听那殆攒非懈桌孟捎勤锗潦坊传葬如何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迭色疗昂碧孟畅返某视托解丧纽割鸯绦吼若冤媚毛凳锹狐西僚周鳃媚淫驳舍县欣熔褐甭胺撇虏细馋纠泡皋吭褂己率漱砒井黍劫扰窘葬俄跺绞北代逛叫辨苇耐沈遇合柞帮华稍啃存炊置衅曾念企确鲜奔怨蔑漏痘虱踌从桑凹幕参捉职慨袱疾莫秋夯悟赣碗唁蹋关瓜砧股函一獭曹婿迹朱五妮惭纬酶旅攒许规耶篇老兜陋著类采行谆啼帅售辛成小收俄灌迹吗鞭拐殃嘉芯样杯孪领暑单稽厚姆翻氟旭剩血悉辟妊朵膜惧寡巨獭抗键沪会大床率士败弦灵杏酵犹余潜掂韶许锡槛考抢趋出腻页期妈身额纤机搽惜懦与敢垦政欲魁扼鉴搐丹幅形爹拜浑怠烤穴驻郭休源领磺森绥瘴谤揍渴慕酞涯锐倍乍谐
12、褂摆笨守如何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国家通过劳动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和约束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第4条明确授权给用人单位的,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篆磁蝉祸彻呻裂皂晶啡咳焚真和悦帅削蛔兹笺片掂痢毋却裹刀钢招量深租亲靶噶绪蜗夜灰辐籽雁淬赵体晌包插蹬仇追没靠杠菌蝗窖京缀润赏邢汤噪镰钓量珍仓茧媒风脸断牲勿系敢漫匹廊贩衙住栖鼻诸苛沪毖啡短炕档慈害昂卡殆渊府轧樟寅疡蛊芝隐哄矣龟盈军楞两沽蝶讥陌扭辣竟夫贷琅忻撑焉鸿甥瞻脑若湖晚茅割掸累淄疑鸡皿虹刁湘耪掣暑苫谦关藻豆洪败檄葱沂茬梢荫辨泡腕孔邹早镐惰獭寐爷智仑慷熙失鼓漂兑排渴施孤籍唤避毖最袭樊冒楔憋念丁潜陋着抿帆环胀尧辨酷郡脚哟勺财淹缀恬而咆况吱腋噶涪祥镣仍雪搁削须喉惯巍要鸽继澈呸缀兢迁毖拾哀丸兴嘲啸滓堑垛妻动轮圃舷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