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广告播放协议甲方:(广告播放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广告委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甲乙双方均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现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广告播放的权益和义务。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向乙方播放电视广告的相关事宜。第二条 广告播放内容、方式和时间2.1 广告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准确、真实的广告内容,包括文字、图像、音频和视频等。2.2 广告方式: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在电视节目中播放广告。2.3 广告时间:具体播放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商定,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确定
2、最佳播放方案。第三条 价格和付款方式3.1 价格:广告播放费用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核算。3.2 付款方式:乙方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费用支付给甲方,可以选择现金、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在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6.2 如发生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2 本协议的终止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发送之日起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