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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 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坚持以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总结。认真抓好师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学生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明确以强化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首的教育指导思想,党支部,教务处,大队部,班主任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民主管理注重落实。
在依法治校的过程中我校领导注意加强民主管理,适时召开座谈会,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促进了职工爱校,民主治校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评议权,对校领导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及时反馈,大大促进了学校领导班子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使学校管理更加法制化,民主化。
三、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教职工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促进教职工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遇事找法的法制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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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渗透,活动辅助。
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通过小学思想品德课、班队会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语文,数学,音乐等学科在教学中也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德育,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法制教育,并积极探索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在校内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升降国旗的活动,专题性的法制教育讲座或报告以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国家标志的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法律意识。
1、组织学生收看法制教育片,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2、组织各班班主任,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宪法,我的守护神主题班队会活动。
3、指导、组织36年级全体学生参与由深圳市地税局、青少年报社主办的税法知识新校园作文竞赛,共收到学生习作600余份,选送组委会优秀作品10篇,获得一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六个、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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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各班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剪贴报制作。
5、邀请律师(学生家长)作法律知识讲座。
6、组织全校学生参与由南山区知识产权局主办的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受到学生答卷900余份,其中获得区一级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7、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遵纪守法宣誓活动。
9、组织全校学生积极收看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
10、本年邀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做法制教育讲座2次。
五、多方联合,拓展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通过家长学校,家校联系信箱对学生家长进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赢得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通过家长会向家长讲解家庭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和重要性,传授子女教育的科学方法,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工作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发动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加强老师,家长,学生的沟通和联系.从而增强了家长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家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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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和丈夫结婚十年。婚后与丈夫父母、丈夫之弟同
韩某和丈夫结婚十年。婚后与丈夫父母、丈夫之弟同住。三年后,夫妻双方购买了徐汇区的一处房屋,该房首付20万元,贷款60万元。之后,丈夫执意将其父母的户口迁入新居。
丈夫平日应酬颇多,丝毫不顾家,为此,双方经常争吵,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去年夏天,丈夫向韩某提出离婚。为了得以顺利离婚,丈夫书写了保证书一份,承诺将婚后共同购买的徐汇区房屋归韩某所有,由丈夫归还贷款。事已至此,韩某便同意离婚,今年年初,双方签署民政局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取得了离婚证。 离婚后,前夫反悔离婚前所作的保证,明确表示:“当时,为达离婚目的,我才同意此房归你。其实,并非我本意,保证书是无效的,而且,这套房屋内有我父母的户籍,是大家庭共同财产,不能归你所有。”韩某觉得婚姻非儿戏,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包括对房屋归属的处理,都要对彼此负责,不能出尔反尔。因而,为了维权,韩某将前夫告上了法庭。在此提出了她所担忧的几点问题: (1) 韩某和前夫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前夫所称的“大家庭共同财产”? (2) 协议离婚前,前夫亲笔写的保证书,承诺将徐汇区的一套房屋归韩某所有,是否有效? 律师讲堂 房产归属问题在婚姻案件中十分敏感,困扰着很多不幸的家庭。今天,在此先根据韩某咨询的案例,提供法律释疑。以后会陆续和广大读者探讨一些婚姻案件中所引发的房产纠纷,供大家参考。 韩某担忧的第一个问题,是有关婚姻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至于,您前夫所称的“大家庭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无此概念,更无法律依据。也不能仅以其父母户口在内为由,主张大家庭共同共有该套房屋,这种说法难以得到法庭的支持。 韩某所担忧的第二个问题,会成为这场诉讼案件审理的焦点。 其前夫离婚前亲笔承诺他们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房屋归妻子所有的保证书,是合法有效的。显然,其前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他写的保证书及其作出的承诺,应视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况且,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之后,其前夫拒绝履行承诺,显属不当。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其前夫反悔承诺的行为已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韩某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5条对上述条款进一步明确规定:“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显然,其前夫以合法的形式将该套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韩某,就不能再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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