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作作品转让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出让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为一创作者,拥有相关作品的全部著作权;乙方有意转让该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并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第一条 转让作品权利1.1 甲方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成为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1.2 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1.3 乙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合法行为,并享有由此产生的一切权益。第二条 转让条件2.1 甲方保证本协议约定的作品是由其独立创作,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
2、、行政法规的情形。2.2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没有将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存在与他人签订相同或相似的权利转让协议的情形。2.3 甲方保证作品的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第三条 转让方式3.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转让方式为独家转让。3.2 甲方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对该作品进行授权或转让。第四条 转让费用4.1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转让费用。4.2 转让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方式等具体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出现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6.4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在协议生效期间所产生的义务。甲方(出让方): 日期:签字盖章:乙方(受让方): 日期: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