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家税务局重大科技项目开发协议
《协议书》
甲方: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基础上,就国家税务局重大科技项目的开发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国家税务局重大科技项目开发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质量优良。
二、项目内容
具体项目内容为:
(此处详细描述项目的名称、目标、任务、计划、需求等)
三、项目进度和费用
1. 项目进度
(详细说明项目的时间安排、里程碑节点等)
2. 项目费用
(详细说明项目的经费来源、使用规范等)
四、知识产权保护
1. 甲方享有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 乙方在项目开发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应在完成后合理授权给甲方无偿使用。
五、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均应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商业和操作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的技术、商业和操作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磋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项目开始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2. 双方一致同意,在项目完成之日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除等变更事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并签字确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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