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标题:名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鉴于甲方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向甲方转让名称使用权,并经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名称是指具体定义。1.2 甲方是指名称使用权的原权利人。1.3 乙方是指拟获得名称使用权的受让人。第二条 转让内容2.1 甲方同意将其对名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2.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名称使用权。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3.1 甲方保证对名称的使用权拥有合法权益,并保证名称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3.2 乙方在获得名称使用权后,有权合法使用该名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3 乙方不得将名称使用权
2、再次转让给第三方,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3.4 甲方同意对乙方因使用名称而遭受的任何纠纷或损失负责,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等。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承诺对本协议中的一切商业、技术以及其他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4.2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保密责任将持续有效。第五条 协议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5.2 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5.3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停止使用名称,并将相关使用权归还甲方。第六条 法律适用6.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6.2 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将被视为自动废止,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以上为名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的内容,双方在理解并同意全部条款后,请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