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见征询协议书本意见征询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以下各方共同订立,甲方为行为人A(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行为人B(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并同意遵守下列约定:一、目的本协议书的目的是就特定议题征询甲方对乙方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乙方能更准确地了解民众的看法和需求。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给予乙方真实、合法、符合公序良俗的意见回复。二、民事行为能力甲方保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书。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甲方自行承担。三、意见征询过程1. 乙方将向甲方提出特定议题,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2.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议题,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
2、形式回复乙方。3. 甲方回复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真实、准确,并基于甲方独立思考和分析的结果。四、保密责任甲方确认,其在征询意见的过程中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仅供乙方参考,并应对其保密。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意见和建议披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五、遵守法律法规1. 甲方保证其在本协议书中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甲方不得利用本协议书的内容从事任何非法活动,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六、争议解决本协议书的履行和解释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管辖。对于因本协议书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协议书约定的意见征询周期结束。2. 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成为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在确认并同意遵守以上约定后,甲方和乙方签署本意见征询协议书。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