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拆合并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参与方根据自愿原则达成,以实现分拆合并事宜,并保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本协议不涉及任何政治性问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与协调各方在分拆合并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合并后的各方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并实现协议既定目标。第二条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双方进行分拆合并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人员、合同、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第三条 合并效力本协议经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协调合作,以实现分拆合并目标,并向相关机关或部门进行合并登记手
2、续。第二章:分拆合并事项第四条 资产划拨1. 分拆方应按照约定将相关资产划拨给吸收方,确保划拨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 吸收方应接受和确认所划拨资产,并承担相应的权益和义务。第五条 人员调整1. 分拆方应按照约定解除与划拨资产相关的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2. 吸收方应根据自身需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与被调整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第六条 债权债务1. 分拆方应向吸收方清楚、真实地披露与划拨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情况。2. 吸收方自确认划拨资产之日起,承担划拨资产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并依法履行相应义务。第三章:协议违约与争议解决第七条 协议违约1. 如任
3、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违约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第八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四章:其他事项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修订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修订,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1. 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提前通知对方。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拆合并产生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本协议中约定其他事项,以确保协议的有效实施。以上为一份分拆合并协议草案,双方应在实际操作中逐条进行详细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协议草案结束)